全国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 李盛霖强调努力推进全国治超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2007-11-21 05:32:00    来源:

    11月20日,2007年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总结了三年集中治超工作经验,并明确提出从2008年起的三年里,将构建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重点开展治超工作秩序以及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的整顿。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交通部部长李盛霖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团结协作,坚持不懈,努力推进全国治超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设。

    会议充分肯定三年集中治超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一是车辆严重超限态势得到遏制,货车超限超载率从治理前的80%以上下降到10%以内,北京等10多个省市已经控制在3%以下;二是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在汽车总量增加15%的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率年均下降15%左右;三是汽车生产、改装行为进一步规范,已公布的近300万辆在用“大吨小标”车辆基本恢复核定吨位;四是公路设施得到保护,因车辆超限超载对公路桥梁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减少160亿元左右;五是公路通行效率有所提高,货车平均运行速度提高了20%,公路货运量和周转量分别稳步保持7%至9%和9%至12%的增长速度;六是运力结构得到调整,符合国家汽车生产标准的四轴、五轴等多轴大吨位货车的销量连续三年保持增长态势。

    三年来,全国累计投入路面执法人员2668.9万人次,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1978万辆次,卸载货物3274万吨;撤销了79家企业的385个违规汽车产品,取缔了2.7万种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型;吊销汽车非法改装、生产和维修企业营业执照432户,取缔了无照经营3614户;督促45家汽车制造企业主动召回缺陷汽车130万辆;对10吨以上的货车降低了20%至30%通行费,部分省份对大吨位货车给予养路费减免优惠;近20个省份试行了收费公路计重收费。

    李盛霖指出,三年集中治超取得的经验主要是营造了“领导重视、公众支持、部门共识、行业认可”的良好氛围,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联合、统一行动、集中整治”的强大合力,探索了行之有效的治理标准、措施和手段,建成并运行了一批规范化的治超检测站点和监控网络,培养并锻炼了一支有经验、打硬仗的治超执法队伍。

    李盛霖强调,当前,治超工作已开始进入由全面的集中治理向局部的重点治理、由集中的有力打击向长效的治理防范转变的新阶段。在分析了当前治超工作进入攻坚克难新阶段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后,他强调,要在三年集中治理的基础上,从2008年起,再用三年时间,着力构建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做到“四个必须坚持”,即必须坚持政府领导和部门联动,必须坚持严格执法,必须坚持源头监管,必须坚持责任追究。同时,积极开展两项重点整治活动。

    一是要重点开展治超工作秩序整顿。打击非法“车托”护送车辆以及聚众恶意堵塞交通、冲卡拒检甚至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活动,净化执法工作环境,切实保护一线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规范治超执法行为,坚决杜绝以收费代卸载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重复罚款等现象。同时,加强治超站点规范化建设,通过科技手段,提高检测效率,尽量避免因治超造成交通堵塞等现象。

    二是重点开展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的整顿。严禁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过桥,确保桥梁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营,防止发生压垮桥梁等重大安全事故。与此同时,各地要正确处理好整顿非法超限运输与保障正常大件运输之间的关系,对不可解体的大件物品超限运输确实需要行驶公路的,要加强安全审查,提高许可审批效率,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切实保障车辆安全行驶公路,确保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欧新黔、公安部部长助理孙永波在主会场发言中就加快推进治超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等提出要求。山西省副省长牛仁亮介绍了华北五省(区、市)统一标准、统一组织、区域联动、形成合力,打击超限超载车辆违法经营工作情况。陕西省交通厅厅长曹森、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卫华介绍了治超工作的经验。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梁嘉琨、交通部副部长冯正霖、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副司长丁锋、中宣部新闻局副巡视员纪永忠、国务院纠风办地方组副组长李仲华、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的负责人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各省(区、市)政府领导,及交通、公安、发展改革、经贸、物价、宣传、工商、质监、安全监管、法制、纠风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省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