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集体学习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

2018-09-18 09:03:00    来源:

   按照中央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要求,9月6日,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召开全体干部大会,集体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会议指出,此次修订《条例》工作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和针对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聚焦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注重从政治上看待问题,坚决查处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坚决治理脱贫攻坚、民生领域等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交通运输部门落地生根。要坚持纪严于法,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体现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促使广大党员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筑牢不可触碰的底线。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一是加强对《条例》宣传学习,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以更高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带头学、做表率,原原本本、学深学透,掌握精神实质、提高工作本领。二是督促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抓好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跟踪了解《条例》执行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使交通运输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三是严格贯彻执行《条例》,将执行《条例》体现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中,增强科学精准运用《条例》能力,真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切实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