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封闭场地测试基地认定名单的通知

2020-04-02 11:22:00    来源:科技司

交办科技函﹝2019﹞12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为引导和规范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封闭场地测试工作,推进自动驾驶技术发展与应用,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8〕66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动驾驶封闭测试场地建设技术指南(暂行)>的通知》(交办科技〔2018〕59号),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组织开展了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封闭场地测试基地认定工作,形成了认定结果。经两部同意,现公布“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封闭场地测试基地”名单(附后)。
 
  各测试基地及依托单位要严格按照两部有关要求,着力在发挥基地建设的引领示范作用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制度,强化规范性管理,实现基地日常运行全过程中人员、车辆和设施的管理制度化。要持续加大投入,丰富测试场景设置,完善各项配套设施,不断提升基地建设和服务水平。要强化安全意识,守好基地建设和测试服务的安全红线和底线,完善安全保障、应急处置设施和队伍建设,制定测试基地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要突出基地的科研属性,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提升相关测试、试验和验证技术水平。要突出公益性定位,强化服务意识,探索形成良性共建的合作机制,力争将基地建设成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封闭测试场地范本和标杆,为推进自动驾驶技术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各测试基地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本省(市)实际,对测试基地建设发展给予指导支持和有效监督,确保测试基地健康有序发展,为我国自动驾驶技术及相关产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两部认定的测试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本次公布的测试基地认定期自2019年9月起,有效期3年。
 
  附件: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封闭场地测试基地名单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9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