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海(水)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海(水)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申报的2019年度搜救奖励申请材料进行了评审并公示,决定给予“海洋石油566”轮、“远神海”轮以及珠海市金湾区海上救助协会等社会力量(单位、船舶和个人)搜救奖励,奖励资金共计1023.7万元。
本次奖励资金由各省级海上搜救机构代发,目前已下拨到各单位财务账户。请各单位切实履行资金发放监管责任,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原则,确保奖励资金尽快发放到位。奖励资金发放情况于2020年10月25日前报中国海上搜救中心。
本通知及附件电子版可在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子站“通知公告”专栏下载。
联 系 人:屈珊珊
联系电话:010-65292240
传 真:010-65292258
附件:2019年度海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安排明细表
中国海上搜救中心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