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奖励2022年度贡献突出社会搜救力量的通知
交办搜救函〔2023〕7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各省级海上搜救中心,黑龙江省水上搜救指挥中心、长江干线水上搜救协调中心:
2022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级海上搜救机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齐心协力、担当作为,全年共组织协调搜救行动1588次,协调各类船艇12225艘次、飞机296架次,成功搜救中外遇险船舶969艘、中外遇险人员9748名,搜救成功率96.4%。
一年来,广大社会搜救力量自觉接受各级海上搜救机构的组织、协调、指挥,就近就便参加海上搜救行动,全年参与搜救行动的各类社会力量船舶10847艘次、飞机130架次,占参与搜救船舶力量的88.7%,为海上搜救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为鼓励先进,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交办搜救〔2020〕39号)等有关规定,经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决定对哈尔滨市水上搜救志愿者协会、“佳个渡777”、徐春光等481支社会力量(单位、船舶和个人)给予搜救奖励,奖励金额共计650.3万元。
希望受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倾力相助、践行善举,更加积极投身海上搜救行动。各海上搜救力量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大力弘扬“险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团结就是力量”的搜救精神,团结协作、迎难而上,以实际行动和海上搜救工作成效践行使命担当。各级海上搜救机构要积极关心和支持社会搜救力量发展,全力推进海上搜救应急现代化,为奋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努力当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开路先锋提供可靠的海上应急保障。
附件:荣获2022年度搜救奖励社会力量一览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