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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交通重点改革──七谈贯彻落实全国交通工作会议精神
          2005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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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交通工作会议提出,2005年要积极推进三项重点改革:深化公路建设市场管理改革、加快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开展交通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搞好三项重点改革,既是提高交通部门行政的“五个能力”,巩固新的跨越式发展成果、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的根本措施,也是不断提高交通建设质量和运输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交通运输需求,促进交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长远之计。 今年深化公路建设市场管理改革的重点将放在以下几个方面:推行投资人招标制度。交通部将在总结各地先行试点经验基础上,研究制订相关规章,规范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管理。开展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试点工作。积极培育公路建设项目的代建市场,鼓励原有的建设指挥部或项目公司通过改制成为专门从事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的代建公司,为非公有资本投资建设的项目提供代建服务。政府投资的项目也可以开展代建制试点。 在加快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方面,交通部正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制订这方面改革实施方案,拟报国务院批准后全面启动。这项改革主要是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稳定的养护资金,建立机构精干、职能明确、权责一致、运转协调、监管有力的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最终实现“有路必养”的目标,使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走向正常化和规范化,扭转重建轻养、甚至只建不养的局面,把建、管、养并重的方针落到实处。 交通执法社会性很强。国家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决定了交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交通综合执法,主要是将交通部门下设的多个行政执法机构归并为一个机构,将各交通执法机构的交通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措施权和行政监督检查权,相对集中交由经整合设立的交通综合执法机构行使。近期目标是争取实现公路路政、运政、规费征稽的综合执法。目前,全国已经开展交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有11个省份。还有的省已经准备着手开展综合执法改革。我们要本着积极推进、审慎进行的原则,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探索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途径和方式,积累经验,逐步展开。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加大改革力度,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改革工作。去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关于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举措,对推进交通运输等基础产业的改革很有意义。各级交通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交通发展中遇到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勇于创新,不断进取,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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