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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盛霖部长提出2006年交通工作10大任务
          2006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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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盛霖部长在全国交通工作会议提出了2006年交通工作10大任务。

    (一)建设全国公路运输大通道。
    组织实施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和加强国省干线改造升级。全年建成高速公路约5000公里。一是加快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开工建设四川雅安—石棉—泸沽段,广西恒昆公路全州—兴安段等重点项目。“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组织实施好海拉尔—满州里、户县—洋县—勉县等续建项目。加快早期建成的高速公路扩容改造。继续支持主要港口集装箱港区疏港高速公路建设。二是加大国省干线公路改建力度,提高路网技术等级。三是加强红色旅游公路建设,建成精品旅游线路约700公里,提高经典景区出口路等级标准。四是加强主要方向和重点地区国边防公路建设,加强部队进出口路建设。五是支持亚洲公路网、上海合作组织、东盟区域合作涉及的口岸公路建设。六是加快完善国家公路水路运输枢纽站场规划方案。
    加强和改进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在全国10个省市开展公路灾害防治工程试点,研究检测评价新技术和养护维修技术,提高工程抗灾能力。今年召开全国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会议,研究确定“十一五”期间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任务和措施。
   
    (二)继续加快农村公路建设。
    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组织实施农村公路“五年千亿元建设工程”,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中央规划投资新改建农村公路约18万公里,其中沥青、水泥路约13万公里。加快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以及粮食主产区农村公路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制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加强对中西部和老少边穷地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工程质量。完成全国农村公路通达情况和技术状况普查,制定农村公路通达统计标准,尽快将村道纳入统计范围。
    加强农村公路渡口渡船改造,对现有汽车渡口实施渡改桥;对其他渡口基本建成人行桥或规范码头,改善通行条件,使农民群众走便利桥、乘放心船、过安全渡。
    按照“路、站、运一体化”原则,积极发展农村客运,做到路通车通,优先安排客运量大、班次多、经济效益好、地方积极性高、运营机制较完善的乡镇客运站场建设。大力推广适合农村特点的客车车型。

    (三)加快沿海港口发展。
    加快煤油矿箱四大货种专业化码头建设。煤炭码头重点建设和改造秦皇岛、唐山、天津、黄骅、青岛、日照和连云港煤炭装船码头。原油接卸码头重点加快大连、津冀沿海、青岛、宁波—舟山、泉州、惠州等港20万吨以上原油接卸码头建设。矿石码头重点加快沿海和长江口内20万吨级以上矿石码头建设。集装箱码头以新建和改造相结合,重点加快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大连、天津、青岛、厦门、深圳、广州等干线港大型集装箱码头,相应建设支线港和喂给港。
    加快进港航道建设。重点是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三期工程,实施12.5米水深向上延伸工程。加快广州港二期和防城港、钦州港等出海航道工程建设,提高沿海主要港口和部分地区性重要港口航道等级。进一步完善港口管理体制。
    继续完善1000人以上岛屿的交通码头和接线公路建设,重点安排5000人以上岛屿滚装码头和完善1000人以上岛屿陆岛交通码头及接线公路建设。

    (四)积极推进以长江黄金水道为重点的内河水运建设。
    认真贯彻“合力建设黄金水道,促进长江经济发展”座谈会精神,健全长江沿江省市水运发展协调机制,细化相关措施,落实相关工作,加大《长江干线航道发展规划》实施力度,切实加快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步伐。
    加快京杭运河扩能建设,落实排堵应急预案各项措施。推进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建设,重点是与洋山深水港相衔接的大芦线一期,西江干线扩能工程及西江出海通道整治工程等。加快湘江、嘉陵江、汉江、松花江、右江等重要通航河流航电枢纽建设,确保在建的10个航电枢纽按期建成。积极推进航道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航道管理和维护,严格审批跨河、拦河、临河建筑物通航净空尺度,加强航道养护费征收协调工作。
    实施《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发展纲要》,在京杭运河、川江和三峡库区推广标准船型,加快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

    (五)提高运输服务保障水平。
    做好重点物资的运输组织协调,加强路网衔接以及公水运输转换,畅通公水联运通道,提高运输效能。周密安排和精心组织好春运、“黄金周”的旅客运输工作,确保旅客出行安全便利。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网络,落实整车鲜活农产品运输优惠政策,做到省际互通。
    促进运力结构、运输组织结构调整优化,鼓励道路运输企业推行公车公营,鼓励、引导单船公司和个体船舶集约化经营。
    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建设省市县三级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实现异地违章处罚信息共享。开通全国公路交通服务热线电话。推进全国水运行业信息中心建设,初步建立港航动态数据中心和基础数据库。

    (六)坚持依法治交,加强市场监管。
    抓紧《海上交通安全法》、《航道法》、《船员条例》、《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条例》、《公路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起草和制定工作。继续抓好《道路运输条例》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宣贯工作,组织开展贯彻《道路运输条例》及配套规章的执法监督检查。建立完善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和客运班线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制度,坚决打击无证经营,纠正违章违规,保护合法经营者和道路运输用户权益。研究提出出租车经营权管理行业指导政策。加强水路运输企业年度核查,淘汰不符合经营资质条件的企业。加强港口经营市场秩序监管,规范经营行为。
    继续推进交通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界定执法职责,完善执法程序、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社团组织工作,促进行业自律。
    严格建设市场准入,加强动态监管,狠抓各项制度落实,建立公路、水运建设行业市场信用体系。开展建设管理创新活动和以“履约诚信”为主要内容的建设市场执法监察活动,曝光不守法、不诚信单位。对重点工程项目实行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对项目法人负责人实行培训上岗制度。落实质量事故上报分析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发布违规企业“黑名单”。对进入交通建设领域的重点产品实施认证制度,从源头上加强交通建设用产品质量控制。深化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投资人招标制度,积极推进工程施工合理低价中标制度,深入研究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在试点基础上推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制度。
    继续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按照突出源头治理、强化执法力度、完善监控网络、建立长效机制的要求,会同公安部门保持路面联合执法力度。配合工商、发改委等部门制定出台车辆非法改装企业整顿管理以及车辆生产、改装规范化管理的相关办法。加强市场准入、货物装载等源头监管。以北京至大同沿线10个治超站点为示范,开展全国第一批治超站点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全国治超监控网络。建立治超长效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实行考核评价制度。加大资金投入,改善治超站点的工作条件,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保障。

    (七)加强安全监管和救助能力建设。
    开展全国海事系统规范管理年活动。继续做好重点船舶、重点水域和重要时段的水上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渡口渡船、低质量船舶等专项整治,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建立水上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进长江干线海事与航道、通信和港航公安联合执法,加快长江干线、渤海湾老铁山水道、琼州海峡船舶定线制步伐。建立完善安全责任制和督察机制,进一步落实乡镇船舶管理责任制。完善水路运输和港口企业经营安全资质评估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理顺港口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做好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工作。加快专业救助装备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人命救助效率和救助水平。
    继续落实“三关一监督”职责,建立严格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对营运车辆的监控,加强驾驶员培训和考核工作。继续实施好公路交通安保工程和危桥改造工程。切实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监管。

    (八)依靠科技创新推进节约型行业建设。
    交通科技创新要围绕建设节约型行业,深入探索研究土地、岸线、能源和建筑材料等科学合理利用的有效途径,大力发展交通循环经济,实现基础设施耐久化、运输结构合理化、资源利用高效化。
    重点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智能交通系统、交通安全保障等重大专项攻关和重大项目研发,开展交通科技项目绩效评价。继续组织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开发,推广沙漠公路建设、青藏公路改造等西部项目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工程。加强交通行业科技信息共享平台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启动新增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重点推进交通运输动态信息采集和监控、交通信息资源整合和开发利用、交通综合运行分析辅助决策和交通信息服务、海事业务信息及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等信息化建设。抓好交通电子政务建设。
    落实人才强交战略,大力发展交通职业技术教育,建设交通行业人力资源支持保障系统,实施交通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才、技能型人才培养工程,完善交通行业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创新培养方式。

    (九)继续扩大交通对外交流合作。
    继续推进区域交通合作。落实中国—东盟交通合作谅解备忘录,重点推动签署中国—东盟海运协定和海事领域合作,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积极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和中亚区域交通合作,落实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运输协定。推动上海合作组织政府间国际公路运输便利化协定制订,加快中吉乌公路运输通道建设进程。进一步发展双边汽车运输合作,开展孟中缅印四国公路过境运输合作,做好加入亚洲公路网的相关后续工作。继续做好国境河流的管理工作。
    加强与周边国家和重要发达国家的交通双边合作,加大参与国际海事等组织的相关工作力度,加强有关海上安全、保安和环保公约及规则的履约工作。加强重要海上运输通道多双边合作,保障我国海上运输安全畅通。提高交通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参与世贸组织谈判,为交通企业创造公正公平的海外经营环境。继续推动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加快拓展国际市场。

    (十)深入开展行业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去年底部召开的全国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开展以“学建创”为主要内容的行业文明创建活动,促进行业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今年要召开全国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大会。加强信访工作,推进政务公开,组织开展第二个“航海日”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交通行业廉政工作的重要批示,建立完善具有交通特点的惩防体系。有关工作在廉政工作会议上具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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