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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新农村 公路建设既要有规划更要有办法
          2007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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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交通厅厅长 谢兰捷

    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是福建省交通厅长期坚持的重要工作。福建于2004年全面启动“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预计用8年时间建成农村水泥公路4万余公里,实现全省建制村通水泥路的目标。经过3年的艰苦努力,这项被全省各界誉为党的“民心工程”和政府的“德政工程”的建设项目取得了很大成绩。

    农村公路点多、面广、里程长,且直接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农村公路如何建设、如何管理,福建省交通厅做了许多积极的探索。围绕“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规划,福建省交通厅出台了《福建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福建省农村公路建设督察工作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坚持阳光操作,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发展氛围,改变以往政策由内部掌握为阳光操作,把省补标准和补助条件刊登在媒体上方便社会监督。在此基础上,建立预备项目库,实行敞开式计划管理,变计划管理为项目库管理。

    随着“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建设目标日益接近完成,尚余的通村公路硬化建设任务难度更大。为加快建设农村公路,福建省交通厅于今年年初提出三大举措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实行“三统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抽检标准,统一补助标准);明确各地建设目标;实行“一县一议”政策,扶持、激励经济困难及建设任务重的地区加快发展。福建省交通厅已与福州、莆田、漳州、龙岩所辖的13个县(市、区)签订了“一县一议”协议书,接下来还要与三明、南平、宁德3市进行“一县一议”商谈,让实施“一县一议”的各市、县重视这项工作,减轻农民负担,加大市、县两级补助,确保配套资金到位。

    同时,福建省交通厅决定在全省农村公路建设中全面实行“代建制”。代建工程总体分为“路面代建”和“项目代建”,前者包括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涵及主要构造物代建,后者包括整个农村公路项目代建。代建机构原则上由县交通局或公路分局负责组建,也可通过竞争方式由交通建设公司或具备资质和公路工程管理经验的设计、咨询、监理单位负责,并支付一定的代建费用。代建项目在验收后至缺陷责任期满期间所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代建机构组织修复。福建省交通厅推行的“代建制”,就是代做业主,包括代替业主实施项目测设、资金拼盘、组织招投标、监管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统收统支工程款、验收工程质量。

    在漳州市平和县的试点中,“代建制”取得了较好效果。平和县农村公路普遍存在路况差、等级低、通达率低等问题,列入福建省交通厅项目库需改造的农村公路达194条735.8公里,占漳州市农村公路改建总里程的18%以上。实行“代建制”,极大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目前全县共完成投资2.38亿元,建成农村水泥路620公里,居漳州市首位。全县240个建制村已有221个完成道路硬化,占建制村总数的92%。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取得了跨越式发展,交通服务“三农”得到充分体现。一是农村路网结构得到完善,农村公路等级水平和畅通能力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二是山区长期以来“路难行”、农副产品“运输难”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如“闽南第一高峰”大芹山上的白水村、全市村路里程最长的双坑村都建成水泥路。三是路通财通,山地增值、开发面积扩大,荒废果园林木重新得到经营发展并持续产生效益。四是山区运输成本降低,水果林木价格明显提高,不少山区村,蜜柚每公斤比原来增收0.2元至0.3元。五是山村人流、物流、信息流增强,农民“等、靠、要”观念改变,引资环境优化。农村公路上通公路主干线,下连农村千家万户,穿行于柚乡蕉海,汇成经济发展的“快车道”。

    目前,福建省交通厅正进一步在全省通村公路建设中推行“代建制”,提高通村公路建设的质量、管理和投资效益,为全省通村公路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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