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优先发展交通运输业列入“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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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全国人大政协会议 >> 贯彻落实

优先发展交通运输业列入“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
          2006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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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大力发展主要面向生产者的服务业,细化深化专业化分工,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其中包括进一步完善公路网络,积极发展水路运输。
    纲要草案提到,“十一五”我国将拓展生产性服务业,优先发展交通运输业,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交通基础设施,做好各种运输方式的相互衔接,发挥组合效率和整体优势,建设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纲要草案提出,我国将重点建设国家高速公路网,基本形成国家高速公路网骨架,继续完善国道、省道干线公路网络,打通省际间通道,发挥路网整体效益。重点工程包括建设北京至上海、北京至福州、北京至香港(澳门)、北京至昆明、北京至哈尔滨、沈阳至海口、包头至茂名、青岛至银川、南京至洛阳、上海至西安、上海至重庆、上海至昆明、福州至银川、广州至昆明等高速公路。到“十一五”末,我国公路总里程将达到230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6.5万公里。
    纲要草案提出,我国将完善沿海港口布局,重点建设集装箱、煤炭、进口油气和铁矿石中转运输体系,扩大港口吞吐能力,改善出海口航道,提高内河通航条件,建设长江黄金水道和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推进江海联运。重点工程包括建设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三期工程、珠江口出海航道工程和长江水系、珠江水系、京杭运河航道整治工程,加快内河港口建设。

 

中国交通报  记者 刘兴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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