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会〔2024〕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办公厅(室),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助推管理会计在新时代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在广泛调查研究基础上,我们起草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会计应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4年9月1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财政部会计司 崔怀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100820
联系电话:010-61965103
电子邮箱:czbkjsglkj@163.com
附件: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会计应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会计应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财政部办公厅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