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文件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市道路运输局、市港航局,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及《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制定了《天津市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
五年规划(2021-2025)
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在交通运输部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取得积极成效。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夯实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基础,加快推进法治交通建设,助力天津法治先行区全面建成,结合全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持续提升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及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素养为主线,以不断提高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能力素养为重点,以增强交通运输系统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交通运输普法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大普法工作格局进一步巩固完善。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行业从业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交通运输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交通运输普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保持普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普法为了人民、服务人民;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2035年建成交通强国、全面建成天津法治先行区,以高质量普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将交通运输系统普法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一体推进;坚持守正创新,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时代性。
重点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交通运输行业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交通运输系统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专题法治培训和法治工作队伍全战线、全覆盖的培训轮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注重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责任单位:委法规处、研究室,市道路运输局、市港航局,委属各单位,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教育,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持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精神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把宪法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课程,组织学生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在青少年成人礼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责任单位:委法规处、干部人事处,市道路运输局、市港航局,委属各单位,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中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打造天津市交通运输行业民法典学习宣传品牌。以5月28日民法典颁布日为契机,每年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责任单位:委法规处,市道路运输局、市港航局,委属各单位,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四)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普法基本任务,
大力宣传与交通运输行业密切相关的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常用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交通运输行业市场主体活力和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交通运输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大力学习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等法律法规。大力学习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数据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委法规处、办公室、政务服务处、委机关相关业务处室,市道路运输局、市港航局,委属各单位,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五)深入学习宣传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
深入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利用中国航海日、路政宣传月、公交出行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加强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安全生产、公共服务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以学习宣传公路法、港口法、铁路法、道路运输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为主线,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能力水平,强化行业经营管理人员守法经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引导广大行业参与者自觉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委法规处、委机关相关业务处室,市道路运输局、市港航局,委属各单位,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学习培训制度,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协调,将党内法规学习与党风廉政建设、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反腐倡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相结合,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责任单位:委组织处,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党组织)
主要对象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
重点抓好“关键少数”,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相关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健全完善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责任单位:委法规处、干部人事处,市道路运输局、市港航局,委属各单位,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二)持续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
教育引导各级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
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加大法治培训力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公务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和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完善法治学习培训制度,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深化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旁听庭审制度等。做好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加强督促考核,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各级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责任单位:委法规处、干部人事处、委机关相关业务处室,市道路运输局、市港航局,委属各单位,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三)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
以深化“四基四化”建设为载体,加强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
适应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形势和需要,依照《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的法治培训,特别是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素质能力建设、基层执法场所建设,培树执法为民理念,着力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基本功。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实现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执法公信力显著增强、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责任单位:市港航局,市执法总队,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四)加强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制定并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对守法行
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健全信用惩戒和信用修
复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指引,切实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行业内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完善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调解制度,在行政调解工作中,利用受理、调查、决定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加强典型案例整理发布和宣传解读,广泛开展基层宣讲。(责任单位:委法规处、委机关相关业务处室,市道路运输局、市港航局,委属各单位,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着力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把法治作为交通运输系统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有针对性地开展与青少年认知能力相适应的法治宣传教育。丰富创新法治副校长工作内容,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学校法治教育师资培养,深化依法治校。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范校园欺凌、网络沉迷等方面的法治教育,健全师生参与法治实践机制,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学校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学校,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加强检查和考核,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健全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完善制度建设
完善交通运输行业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业法律人才在普法中的作用。健全完善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积极组织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
(三)落实经费保障
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规定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强规范和管理,确保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有效开展。从人员配备、经费、装备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向一线倾斜、向基层下沉,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丰富内容方式
探索和推行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思路、新手段、新方法,在法律法规规章制修订等立法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等形式,加强宣贯工作。在执法过程中加强普法宣传,推行说理式执法,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信访举报投诉等纠纷解决过程中,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依法维权、充分表达诉求,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组织创作高质量、适合新媒体传播的法治宣传原创作品,在相关平台进行宣传展播活动。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交通运输行业文化融合发展。依托各类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现代传播平台加大网络普法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五)强化指导检查
加强本单位普法日常指导工作,结合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制度创新。按要求认真开展评估和总结验收工作,加强检查结果运用。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交通运输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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