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厅说清“五理”切实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浙江省厅践行执法为民理念,以说清“五理”为基本要求,让执法有力度又蕴含温度,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一是讲清违法事实认定的“事理”。抓住违法事实认定的关键点,准确完整归纳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对相关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记录复核、回应讲析,达到以理服人、定分止争的效果。
二是讲明法律法规适用的“法理”。结合案件事实准确释法,把案件适用的法律依据讲明讲透,尤其要注重对案件焦点、争议点相关条文做好解释,努力消除当事人对法律法规的错误或片面理解。
三是讲透行政裁量行使的“道理”。秉持合法、合理、公正、审慎原则,注重全面收集证据,结合裁量基准对案件情况进行详细综合分析,做到过罚相当。
四是讲究执法语言表达的“文理”。结合具体执法场景,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争议程度和阶段程序等情况,合理运用说理技巧,增强表达的说服力和感染力,进行规范有序、繁简适度的说理,做到简案略说、繁案精说,力求恰到好处。
五是讲好寓服务于执法的“情理”。积极延伸拓展行政执法职能,推动矛盾问题源头化解,坚持查处与疏导并重,依法积极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非强制行政手段,引导当事人主动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