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交通运输局依托海上普法宣传阵地,全域推进“法治方舟”海上普法行动,着力构建全岛链、一体化、高效能的普法责任共同体和法治宣传新格局。
一、建章立制,构筑全域海上普法“新模式”。一是先行先试,奠定扎实基础。在嵊泗县试点推进“法治方舟”海上普法行动,依托县级普法资源力量,基本形成“交通+”海上普法工作模板。二是部门联合,助力提档升级。联合市普法办印发《深化“法治方舟”海上普法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拓展“法治方舟”行动参与主体、活动形式,推进海上普法行动提质增效。三是多级联动,完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法治方舟”月度主题宣传、部门联动及视频常态化投放等机制,海上普法日日有内容、月月有主题,实现普法润无声。
二、倾力打造,推动形成法治宣传教育“立体网”。一是统一标识,构筑坚实宣传阵地。选取客运场站和船舶统一设计悬挂“法治方舟”标识牌,因地制宜打造“海上图书馆”“海上公共法律服务点”等载体,为一体化、公共化普法行动夯实硬件基础。二是整合资源,编织多元力量网络。组建全市“海浪花”志愿队伍,为普法宣传、律师服务、法治文艺活动等提供人力资源保障。三是延伸场所,拓展全域服务格局。打造离岛宣教点位8个,以“场站—船舶—离岛”形式实现全岛链联动,将普法宣传、许可审批、矛盾调解等综合法治交通服务延伸至悬水小岛。
三、共建共享,实现法治服务供求“全岛链”。一是部门协作,推进“交通+”普法互动。依托协调联动机制,横向联动市级普法单位、纵向贯通属地场站及船舶,“滚动式”展播法治视频、交通执法典型案例、海洋法治文化作品,开展“沉浸式”随船普法互动,推进“交通+”大普法融合。二是律师共助,创新“伴船式”服务实践。结合“法润小岛 律助共富”“双月十日律师下海岛”等活动,在航线船舶上开展“伴船式”法律咨询服务,精准对接群众法律诉求与律师公益服务,有效解决偏远海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足的难题。三是离岛共享,实现“全岛链”普治融合。多元化普法志愿团队进海岛、村社,并配套开展“法治夜市”“法治电影下海岛”和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进一步丰富离岛群众法治服务体验,打通离岛法治服务“最后一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