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典型做法之五十八】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构建工作体系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2025-04-27 09:49:58    来源:

山东省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构建统一的数据赋能体系、监督支撑体系、源头治理体系,持续推动实现涉企行政执法信息化、规范化、高效化。

一、构建统一的数据赋能体系,推动实现涉企执法信息化。一是实现检查信息共享互通。运用数字技术对执法检查全过程进行记录留痕,推动实现涉企检查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实时归集汇聚涉企检查相关信息,推动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处罚信息等数据互通共享。二是实现检查结果互认互用。将检查处理结果实时上传检查平台,由检查部门电子复核,强化互认互用,降低重复检查。三是实现部门行业联通对接。依托“涉企联合检查平台”,实现联合检查平台一次录入,多平台互通共享,实时高效完成检查事项、检查过程、检查结果、处罚信息等相关数据的集中汇聚。

二、构建统一的监督支撑体系,推动实现涉企执法规范化。一是降低入企检查绝对数量。建立“企业宁静日”制度,将每月1日至20日设定为泰安市“企业宁静日”。实行备案制度,即入企检查前,需提前2个工作日备案,从源头减少入企检查数量。二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优化监管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梳理公布市级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实现行政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三是加大涉企执法监督力度。建立营商环境监督机制,优选全市99家企业作为营商环境监督点、94名各界代表为营商环境监督员,切实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三、构建统一的源头治理体系,推动实现涉企执法高效化。一是全面推行信用监管。推行“有事必查、无事不扰”“信用越好、检查越少”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新模式,实施11项激励和9项惩戒措施,从源头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二是深入实施非现场监管。利用非现场执法系统与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实现对超限车辆精准拦截检查,极大提高执法效能。对超限运输车辆数量较多的企业开展联合约谈,有效减少违法行为发生。三是推进法制审核“五同联审”机制。建立规范的法制审核机制,对行政处罚案卷同步审核“主体、程序、取证、决定、归档”,将事后审核变为前事介入、事中参与、事后核签,提升案卷合规化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