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典型做法之八十二】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全面推进长三角交通执法一体化建设

2025-11-28 08:40:17    来源: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推动建立长三角交通运输执法“三统一”体系,持续打造多层次、高效能的区域协作机制。

一、聚力标准共建,筑牢执法规范化根基。一是统一违法行为认定标准。明确违法行为构成7要件,细化“同一违法行为”“初次违法”等争议判定规则,有效解决跨省认定不一问题。二是统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发布涵盖无证营运、擅自改装16项常见处罚事项的量化裁量指引,以违法次数、危害后果为重要因素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三是统一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对公路污染、客运违规等9类行为设定“首违不罚”条件,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显著提升区域执法的一致性和公信力。

二、聚力机制共联,构建执法协同化格局。一是深化协作载体建设。联合制定长三角区域交通运输联合执法协作工作方案,建成14个省际联合执法协作点,成立联合临时党支部,形成毗邻片区联防联控新模式。二是强化应急协同处置。制定长三角交通运输领域重大执法案件协作及应急预案,创新“属地指挥+区域联动”模式,确保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高效协同处置。三是夯实智慧执法基础。联合印发《长三角区域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一货”监管执法数据共享通道方案》,打通信息孤岛,实现业户、车辆、从业人员基础信息及外省市案件信息查询共享。

三、聚力行动共治,提升执法一体化效能。一是常态开展联合整治。围绕春运、进博会等重点时段及“两客一危”、超限运输船舶防污染治理等顽疾,组织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二是执行难题联动解决。依托长三角属地执法力量、联合浦东法院异地破解外牌车辆在沪超限拒不执行案件90起,实现执法闭环,同时邀请《庭审纪实》全程跟拍说理式执法,多媒介滚动播放警示案例。三是推动多地协同处置。与蚌埠、亳州、连云港、嘉兴先后达成信息互通、证据互认、属地协作、异地处罚、闭环管理五大共识,共同调查处理183起在沪非现场超限案件,有效破解异地处罚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