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联合监管 强化协同共治

2024-06-27 17:06:54    来源:

    珠江航务管理局联合广东、广西、海南省(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广东、广西海事局组织开展三次琼州海峡省际客船和危险品船运输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根据省际客船和危险品船运输所辖区域、涉及内容及运营特点,明确联合执法范围和对象、建立执法对象名录库,紧盯执法关键环节、建立重点联合执法事项清单,深入研究执法依据、编印联合执法法规文件汇编。

长江航务管理局联合沿海海事管理部门建立铁海联运海事监管互认机制,助力“渝车出海”物流降本提质增效。长江海事局分支局重庆海事局与广西钦州海事局、海南洋浦海事局创新实施联合监管、协同服务合作机制:创新实施便利化异地申报,将新能源汽车集装箱向重庆海关和钦州海事“两地申报”转变为始发地“一地申报”;始发地与转运港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联合指导装箱企业进行铁海装载标准衔接、规范作业,避免二次拆箱作业,实现货物快速通关、装卸、转运;实施跨区域监管互认,实现装箱地“一次查验”,有效提升运输时效、减少开箱费用,大幅降低企业物流综合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