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巨大车流量给交通管理工作带来的挑战,湖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路政执法二支队一大队联合交警探索高速公路防拥堵保畅通的轻微事故“四步曲快处法”,即“一拍照固定证据、二移位让出道路、三调处划定责任、四牵引清出路障”,提升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置效率,减少因事故导致道路拥堵的时间。
一拍照,固定证据。交通、交警执法人员接到报警电话后,按照谁先到谁处置的原则,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置。敬礼亮证、摆放警示锥筒、设置安全警戒区、确认伤员,引导司乘人员站在护栏外等待,防止证据损毁和次生事故发生。多角度拍摄事故现场和车辆照片,留存驾驶证和行车证信息及联络方式,使用执法记录仪全过程记录,固定事故证据链。勘验事故现场,确定车辆损坏情况、路损状况和人员伤亡情况,并在路警应急联动群内共享事故现场勘验的图文信息。
二移位,让出道路。勘验结束后,会同司乘人员将事故车辆牵引至应急车道,让出超车道和行车道,指挥疏导滞留车辆安全通行,保证行车道和超车道正常通行。清理路面障碍物,在路产损毁处设置警示锥筒,通知养护单位限时修复路产。将能够继续行驶的事故车辆和司乘人员引导至就近的服务区或收费站外事故快处点等候处置,无法行驶的车辆在应急车道上等待清障施救单位牵离。
三调处,划定责任。交警执法人员根据现场证据信息,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和提供的证据,依法判定交通事故责任,调解事故纠纷。交通执法人员根据事故证据和路损勘验情况,对损坏路产车辆当事人制作勘验、询问笔录,告知缴纳赔偿费的方式和途径。
四牵引,清出路障。交通执法人员监督清障施救单位作业人员规范实施事故车辆牵引,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和救援收费争议。交通、交警、施救和养护单位联合清扫路面,撤除安全警戒区锥筒,转运司乘人员,并通知路网监控中心事故处置完毕,道路恢复正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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