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吕梁支队推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回访工作法,在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后通过电话、座谈、信函、走访等形式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围绕执法过程规范性、案件处理公正性,及时了解当事人满意度,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和现实需求进行指导帮扶,通过回访实现执法与服务有机统一。
以办案大队回访为主,建立“业务科室+非承办大队”交叉回访和“部门领导带头访、专职人员定期访、执法人员精准访”双重机制。回访人员围绕执法过程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将执法监督由被动变主动,消除当事人对执法人员不规范言行不愿说、不敢说和无处说的困扰,引导其充分倾诉意见、表达合理诉求,在执法机构和人民群众之间建起连心桥。
针对回访中发现的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方式不文明、文书制作有瑕疵等情况,由业务科室主导,邀请法律顾问、业务骨干对执法人员开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提升执法质效。针对回访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转交支队纪检部门做进一步核查,做到防微杜渐,时刻为执法人员敲响警钟,降低廉政风险。
由案件回访组牵头深入企业开展“送法入企”活动,与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解读交通运输执法、行政许可相关法律法规,为企业答疑解惑。打造“一企一策”针对性帮扶措施,主动将管理式执法转变为服务式执法,真正将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引导企业整改提升、合法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