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湾烟台至大连航线,是我国重要的黄金水道,也是海上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坚持防治一体,探索建立“3+1”四方联动机制,严厉打击过海货车违规夹带危化品等重大违法行为,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烟大航线运输安全。
一、“3”,即三部门联合执法“一体化”
一是人员联动。主动协调海事、公安等部门,建立3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共同抽调人员,共享情报信息,开展联合执法;二是职能联动。交通,核查货物申报信息,查处违规夹带危化品行为;海事,核查货车以及实际载货信息等;公安,核查驾驶员、车辆登记信息,查处易燃易爆品、管制刀具等,三方合力加强客滚运输安保执法检查。三是处置联动。对发现的违规夹带危化品车辆,交通部门依法处罚承托运人,车辆及驾驶员录入港口重点关注“黑名单”,相关信息一并抄告车籍地交通主管部门,同时根据行刑衔接规定,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2020年以来,开展联合执法220余次,抽检货车6500余部,查处违规夹带危化品行为16起,行刑衔接移送案件7起,实现了“1+1+1>3”的强大聚合力,行业监管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二、“1”,即守住港口一类企业安检“源头关”
一是强化执法监督。通过综合检查和日常检查,压实港口企业落实安检主体责任,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体系,加强客滚运输安保。烟台港集团研发了国内领先AI智能判图系统,实现货车夹带危险品自动研判预警,大幅提高工作效率和精准度。二是强化内部监督。根据有关规定,将安检制度不落实列为重大安全隐患,建立全员监督和奖惩机制,确保过海货车安检率100%。对发现违规夹带危化品的港口企业和安检员进行通报表扬,每发现一起,由市局给予企业10万元奖励,企业给予安检员500至2000元奖励。自2021年以来,累计奖励企业12家次、安检员37人次。三是强化社会监督。会同公安部门联合印发公告,声明违法夹带危化品等5种行为在交通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后,由公安部门按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通过公告张贴、媒体宣传等方式,进一步前移关口,做到群防群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