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全力组织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通过系统重塑涉企行政检查机制,创新构建执法监管新范式,全面推动执法检查减量、提质、增效“三位一体”改革,实现行业监管效能与企业获得感“双提升”。
一、构建全域协同监管“一张网”
一是全面规范。除典型入户检查外,明确将交通建设工程工地检查和要求企业到指定地点接受检查询问等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活动纳入涉企检查范畴予以统一规范约束,促进为企业实质减负。二是全面覆盖。完善“两库”(检查事项库、对象库)标准化体系建设。根据权责清单梳理建立数字化检查事项库,检查事项逐级细化为检查情形和检查要点,共梳理导入检查要点206项,检查人员实现“一张清单查到底”,不增项不漏项。依托全市法人库和综合业务系统,汇聚建立21个细分行业领域检查对象库,覆盖全市32687家行业企业。三是全面统筹。为每个细分行业领域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向社会公布,并根据需要细化为月度检查计划,区级计划需经市级同意方能实施。市、区两级检查工作实现“一网统管”,通过计划统筹、统一调度,管理和执法部门、市和区、各区之间的检查协同全面强化,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的执法监管网络持续完善。
二、打造跨域集成执法“联合体”
一是主动联合。推进“行政检查集约式”改革,与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水务、城管、绿容、应急、公安等部门建立“1+N”联合执法机制,实现多部门“一码通查”,松江等区交通部门的涉企联合检查比例已超20%(每5次检查中就有1次是跨部门联合检查),涉企检查总频次得到显著优化。二是受动响应。积极接收来自横向部门的联合检查邀请,配齐配强检查力量,注重在联合检查活动中向横向部门学习借鉴、博采众长,促进创新融合发展。三是自动撮合。依托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交通部门力争提前48小时以上向受检企业发送“检查码”,如横向部门近期有对同一企业实施检查计划的,则系统自动进行联合检查撮合,不同意接受撮合的部门必须给出合理理由。“以联合检查为原则、以单部门检查为例外”的涉企检查制度框架逐步建立。

上海交通、生态环境、水务、城市管理四部门通过“检查码”实现联合检查
三、建立分类精准检查“雷达图”
一是分类精准。对各细分行业领域近3万家企业开展分级分类,根据“风险定级+信用画像”的“双因子”监管模型,结合各业态实际,实施五级分类,目前完成分级分类的企业比例已达90%以上,确定无感监管级企业19917家。二是频次精准。根据企业分级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精准检查。实现A类企业(低风险、高信用)“非请不扰”、D类企业(高风险、低信用)“重点盯防”的精准靶向监管,检查资源节约率达30%以上。三是方式精准。大力推行非现场检查方式,减少上户扰企,提升检查效能。采用无人机对港口、驾培基地等进行巡检。通过采集分析GPS和营业数据等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进行监测预警等。

采用无人机巡检方式检查易扬尘码头作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