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上海海事局深入践行“执法为民”理念,聚焦《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后处罚力度大幅提升引发的“执罚难”问题,通过着力构建“三个机制”,系统推进“学法减罚”工作,推动辖区水上交通安全治理实现“三个转变”。
一、构建行政司法协同机制,厘清法理争议
《海上交通安全法》对于处罚中“并罚”还是“单罚”的选择,按法律责任作了不同区分。为此,上海海事局组织公职律师团队深入研究法理和争议焦点,提出“适用《海上交通安全法》第103条时可以根据违法的事实和情节进行裁量,情节严重的可以并罚”的观点。依托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工作机制,与上海海事法院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深度沟通,获得两级法院的司法支持,从源头上消除开展“学法减罚”工作可能引发的诉讼及履职风险。
二、构建试点推广机制,形成制度体系
在部海事局的支持和指导下,上海海事局按照“先局部试点,再全面推广”的工作思路,先行在宝山海事局选取3个矛盾冲突多发的违法行为试点开展“学法减罚”工作,并阶段性评估。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上海海事局印发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指引和案由清单,形成“1方案+1指引+1清单”的制度体系,在9个分支局辖区全面复制推广“学法减罚”工作。截至目前,上海海事局“学法减罚”适用的违法行为由试点初的3项拓展至24项,涵盖未按规定航路航行、未按规定悬挂号灯号型、未按规定报告船舶动态和航次信息等常见海事违法行为。
三、构建教育回访机制,巩固长效治理
为解决广大船员和航运公司关注的“考什么”“怎么学”“怎么考”等问题,上海海事局通过构建教育回访机制,进一步规范“学法减罚”工作:一是制作20余部“学法减罚”普法视频及课件,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二是编制“学法减罚”统一考试题库和考试考评标准,保障考试公平公正。三是实施“学法整改—跟踪回访”闭环管理模式,按1个月、3个月、6个月时间节点定期跟踪回访“学法减罚”当事人守法情况。截至目前,上海海事局已为162艘船舶的责任船员及所属公司共计259人次开展了“学法减罚”,免予暂扣船员适任证书166人次,共计减少罚款13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