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十支队通州执法队积极探索“说理式执法”,推动执法工作从单一处罚向教育引导、服务群众延伸,有效提升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治理能力。
一、强化理念引领,筑牢“说理式执法”思想根基
坚持以“三心”理念为引领,将说理贯穿于执法各环节,推动执法理念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一是秉持“公心”,推行普法式说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处置摆摊设点、非公路标志等违法行为时,不仅阐明事实与法律依据,更注重解读立法宗旨与法治精神,帮助当事人理解法律规定背后的社会意义,推动从“知法”到“懂法”“守法”的转变。二是践行“同理心”,实施调处式说理。立足“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在执法中真诚倾听当事人实际困难与合理诉求。对轻微违法行为,现场规劝与教育纠正;对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者,坚持罚教结合,实现“处置一事、规范一片”的效果,将矛盾化解在一线。三是恪守“匠心”,落实精准式说理。精细把握执法尺度,对情节轻微、首次违法且及时改正的,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方式。
二、健全工作机制,构建“说理式执法”实施体系
一是规范执法语言,推行“全程说理”。严格执法用语规范,明确告知、询问、劝导、决定等环节的说理要求,确保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告知权利、作出决定时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准确、说明充分。二是完善裁量标准,实现“精准说理”。 施行新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将说理内容写入执法文书,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裁量理由等进行充分阐释,提升执法决定的正当性和可接受性。三是建立回访机制,强化“闭环说理”。开展定期回访,了解当事人整改情况与思想转变,巩固执法效果,形成工作闭环。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说理式执法”实施效果
一是加强培训演练,提升说理能力。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情景模拟、典型案例研讨、沟通技巧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群众工作能力和应急处突水平。二是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效应。总结提炼说理式执法的成功案例与实践经验,通过经验交流会、典型案例汇编等形式在支队范围内推广,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三是完善考评机制,树立正确导向。将说理式执法实施情况纳入执法人员绩效考核,激励执法人员主动提升说理水平。

执法人员帮助摆摊商贩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