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交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晋秋红
近日,国务院印发《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我国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迈出新的一步。《条例》的颁布是推动城市公共交通改革的“及时雨”、促进公交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助推剂”,将为行业创新发展奠定政策基础、提供法治保障。从国家层面出台《条例》是贯彻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生动实践,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路径,是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
一、准确把握《条例》的政策方向和核心内容
《条例》坚持城市公共交通基本公共服务的属性和定位,是一套有担当、有分量、有温度、有针对性的硬核“大礼包”。最解渴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调了公交优先。当前,城市交通环境发生深刻变化。《条例》明确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提出一系列具体举措,将进一步强化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发展模式,提高公共交通发展的可靠性、稳定性、持续性和吸引力。
(二)明确了各方责任。《条例》明确了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地方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服务责任,推动各方按照权利义务、责任划分来履行工作职责,将有效提升公交企业改革发展的源动力与获得感。
(三)规范了运营标准。《条例》强调企业要公开运营信息、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强化大客流疏散应急保障、妥善处理乘客投诉等要求,将通过明确运营服务质量标准,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供给能力有效提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
(四)给予了政策保障。《条例》在财政补贴、票价制定与调整、基础设施用地保障与开发、场站复合利用、定制公交发展,以及新技术、新能源、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等方面,释放了一系列重磅利好,为化解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困境、激发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活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五)突出了安全管控。《条例》从企业主体责任、车辆安全要求、从业人员条件、乘客行为规范、应急处置措施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企业、乘客等各方的安全职责,将安全管理贯穿于建设、运营、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形成全过程、闭环式的安全管理制度,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二、持续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条例》的出台给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带来了新机遇。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将积极作为,加大对《条例》的贯彻力度,认真研究制定可操作、能落地、有创新、见实效的工作举措,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将政策红利真正转化为行业发展动力、发展成效。
(一)以深化改革为抓手,注入强劲发展动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公交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先立后破,实施组织变革、机制变革、管理变革、流程变革,认真谋划一批符合政策要求、贴近群众需求、契合企业实际的全面深化改革举措,切实增强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以转型变革的主动赢得高质量发展的先机。
(二)以乘客需求为导向,全力提升服务品质。在广泛开展公众出行调查、出行需求分析的基础上,合理布局和优化调整公交线网,加强“两网融合”,强化与城市轨道交通功能互补、协同发展。拓展通学、通医、通游公交,着力构建覆盖“学医景商”的常规公交、定制公交、商旅巴士等多层次出行服务体系。推动运营组织模式从“单一、固定”向“层次丰富、多元灵活”转变,完善公交站台服务设施,持续改善乘客出行体验。
(三)以科技创新为引擎,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地面公共交通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高精度定位、高级驾驶辅助等现代技术深度融合,实现线网优化、运营调度、维修保养、资产管理等工作的智能化,着力构建智慧运营、智慧场站、智慧园区、智慧办公等智慧公交管理新模式。大力拓展充电业务,加快公交车型结构调整和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探索车辆报废无害化处理。积极推进数据资产化,扩大碳交易收入占比。
(四)以聚合融通为路径,创造更多产业价值。大力推进主业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协同融合,探索构建“公交+消费”“公交+文旅”“公交+生活”等服务场景,将公交车辆打造成为“城市移动会客厅”。依法依规利用场站资源开展社会化停车和充电服务,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进行立体综合开发,有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因地制宜开展城市更新,促进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提升市场化创收水平。
(五)以安全稳定为前提,筑牢安全发展屏障。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高度重视驾驶员身心健康,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防范运营车辆带病运行,加强新能源车辆动力电池运行情况监测管理,有序开展场站设备设施改造更新。
潮头登高再击桨,无边胜景在前方。《条例》为城市公共交通创造了广阔的发展前景,我们应抓住机遇、改革创新,务实进取、奋发有为,以崭新的姿态谱写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