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严管 标本兼治
推进公路超限运输长效治理
——全国养护管理工作会交流发言材料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徐明非副厅长
2016年6月16日
陕西地处我国版图中心,具有承东启西、联结南北的区位优势,过境货车多。同时,陕西煤炭年产量超过5亿吨,有大型装备制造企业34家,煤炭和大型设备主要通过公路外运。“十二五”以来,我们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铁腕治超,强化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将公路建养资金、项目和治超工作成效紧密挂钩,落实政府治超主体责任,平均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0.2%以内,因超限引发的交通事故同比下降44%,未发生一起因超限造成的桥梁垮塌事故,治超长效机制稳步建立。主要做法如下:
一、坚持标本兼治,保护公路建养成果
始终坚持源头、路面并重治理。将治超关口前移,对全省1076个重点货物装载企业和30个大型货运场站进行重点监管,全省12市107个县(区)均与货物源头装载企业签订了合法装载责任书。实行运政人员派驻和巡查制度,在125家重点源头企业和站场安装远程信息监控系统,实时监控货运站场装载行为,推进源头治超工作常态化、信息化。按照“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出口计重收费,普通干线卡口设站、严管重罚,农村公路流动巡查、以堵为主”的思路,不断优化完善路面治超检测网络,重点治理砂石料等建材运输车辆。“十二五”期,累计投入治超经费10亿元以上,设立检测站(卸货场)385个,查处超限车辆51万辆,卸载货物28.8万吨。
二、坚持一超四究,提升综合执法效能
制订《陕西省路面与货运源头联动治超管理规定》、《陕西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超限行为实行“一超四究”综合治理。路政部门在对超限车辆实施卸载、处罚的同时,将超限车辆信息抄报运政部门,运政部门对超限车辆所属运输企业、源头装载企业、驾驶员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对恶意超限、反复超限车辆实行“黑名单”列管,将车辆、运输企业违法行为向社会公示,进行重点监管。通过“一超四究”,有效整合了路政、运政执法力量,提升了综合执法效能。
三、推行一站服务,确保大件运输安全
经省政府批准,制定《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办法》,明确超限运输许可条件、建立桥梁安全评价体系、制订监护通行和应急预案,全力加强和规范大件运输管理服务工作。在全省建立17个高速公路省界办证点和12个省、市公路管理机构办证点,大件运输许可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通行证、监护手续“一站式”办理。实行大件运输许可政务公开,将政策规定、许可程序、办理时限、办理信息在网站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三级桥梁安全评价体系,对车货总重120吨以上车辆进行快速验算评估,对200吨以上车辆由桥梁专家进行安全论证,对300吨以上特重车辆由省安监、公安、应急、交通部门联合论证、一事一议,联合审查安全性论证报告和通行安全应急预案。通过以上做法,有效保护了桥梁安全,支持了经济社会和大型装备制造业的发展。
四、制度科技引领,构建长效治理机制
省人大、省政府分别出台《陕西省公路条例》、《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省公安厅等厅局联合印发《陕西省货运源头治超监督管理办法》,我厅制订《超限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货物装载源头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同时,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大力推动科技治超。建成“路政治超管理信息系统”和“运政源头治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省治超检测站数据汇总统计、执法文书和处罚标准自动生成、货运场站装载行为全时段源头监控,路政、运政“一超四究”业务并联和信息共享。我厅承担的交通运输部2014年度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基于车载称重技术的货车安全运输综合监控研究》已进入试运行推广阶段,通过车载称重、远程监控、ETC联网等新技术,重点研究解决货车通行效率和治超问题。厅治超办下设稽查队,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办,限期整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十三五”期,我们将继续按照交通运输部决策部署,紧紧依靠各级政府,弘扬“大爱在心、为民开路”的行业精神,打赢公路建养成果保卫战,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当好先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