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1.交通运输部机关、部属在京单位党组织和处级及以下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交通运输部机关、部属在京单位处级及以下党员对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3.对交通运输部机关、部属在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受理方式
来信举报: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办公室,邮编:100736;
电话举报:010-65293146。
三、注意事项
(一)检举、控告、申诉人应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真实性负责;
(二)检举、控告、申诉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证据、涉及人员等应具体准确;
(三)提倡实名举报,检举、控告、申诉人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等应具体真实。
中共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