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大连港普湾港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2021-03-03 09:53:46    来源:综合规划司

交规划函﹝2019﹞388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复〈大连港普湾港区总体规划〉的请示》(大政〔2018〕119号)、《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申请批复〈大连港普湾港区总体规划〉的请示》(大交发〔2019〕10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大连港普湾港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就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普湾港区是大连港的组成部分,是金普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布局优化的重要依托,主要服务后临港产业发展,以通用散杂货、成品油及液体化工品等物资运输为主。

二、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港口岸线利用规划方案,规划港口自然岸线11.9公里。其中,里坨子至老古河口西3.8公里;老古河口东至海甸子4.5公里;簸箕岛南至五十里河口3.6公里。

三、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港口陆域布置方案。

(一)松木岛作业区。依托老古河口东、西两侧岸线采用顺岸式布置形式,近期重点开发东侧区域,远期根据临港产业发展,适时开发西侧区域。

1. 东侧区域。

油品及液体化工品码头区:位于东侧区域中部,布置5000吨级(水工结构可按2万吨级预留,下同)及以下泊位,码头岸线3.6公里。

通用码头区:位于油品及液体化工品码头区东侧和北侧,布置5000吨级及以下泊位,码头岸线共1.9公里。

船舶修造区:位于东侧通用码头区以东,布置船舶舾装泊位,码头岸线0.7公里。

支持系统区:位于北侧通用码头区以北,布置工作船泊位,码头岸线长0.3公里。

2. 西侧区域。

预留发展区:布置5000吨级及以下泊位,码头岸线4.0公里。未来可根据临港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另行研究论证具体泊位功能和内容。

支持系统区(预留):位于预留发展区北侧,码头岸线0.3公里。

(二)三十里堡作业区。采用挖入式和顺岸式相结合的布置形式,自北向南进行开发。

船舶工业区:位于作业区北端,布置两个挖入式港池,其中北侧小港池布置5000吨级驳船泊位;南侧大港池布置5000吨级及以下杂货泊位,码头岸线1.1公里。

通用码头区:位于船舶工业区南侧,布置5000吨级及以下泊位,码头岸线2.8公里。

支持系统区:位于通用码头区以南,布置工作船泊位,码头岸线0.4公里。

四、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港口水域布置方案。

(一)航道。规划普湾港区航道现阶段满足3000吨级船舶全潮通航、5000吨级船舶乘潮通航要求。未来可结合临港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和周边水域通航条件,专题研究适当提升航道等级。

(二)锚地。普湾港区共规划3块锚地。

五、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港界划分。

六、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集疏运及配套设施规划方案。

七、同意将《规划》纳入大连港总体规划,在普湾港区建设码头及相关设施,必须符合港口总体规划。规划实施过程中,应根据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项目阶段环保、安全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交通运输部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