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已于二OO二年十月一日起执行,它是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一个配套文件。为了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好公路工程部分的强制性条文,我司决定组织宣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宣贯分两期
第一期:八月二十九日至八月三十日
报到时间:八月二十八日
地点:山东泰安
联系人: 山东省交通厅 伊大迈 0531-5693131
参加单位及名额附后
第二期:九月一日至二日
报到时间:八月三十一日
地点:四川成都
联系人:四川省交通厅 冯文生 13808037865,028-85525313 ;
姜军13808026655,028-85525314
参加单位及名额附后
二、宣贯内容
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发布的背景,与现行标准的关系,其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以及如何贯彻执行等。此外安排一定时间的交流、讨论;
2、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的深度与质量
3、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
三、宣贯会由我司主持,由中建标公路委员会筹备组织,由山东和四川省交通厅承办:
四、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宣贯有关事项的咨询
交通部公路司技术处,电话:010-65292718,65292276
附件:参加单位及名额
公路司
二ОО二年八月九日
抄送:人民交通出版社 中建标公路委员会
附件:参加单位及名额
第一期参加单位及名额
北京、天津、上海、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广东、江西、福建、浙江、江苏、安徽、山东、海南省(市)交通厅(局)基建处长,省公路设计院主管院长和总工,省质监站站长及下表有关单位
相关单位名称 名 额
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
北京中咨路捷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1
天津市华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1
河北省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1
辽宁第一交通工程监理事务所 1
吉林省公路工程监理事务所 1
黑龙江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1
上海市市政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1
江苏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总公司 1
宁波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1
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
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1
江西交通工程监理公司 1
中国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总公司 1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 1
交通部公路所 1
山东省交通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1
广东虎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1
北京市公路桥梁建设公司 1
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1
河北公路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
吉林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
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
山东省交通工程总公司 1
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1
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1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1
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 1
路桥集团第一公路工程局 1
中港第二航务工程局 1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1
第二期参加单位及名额
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云南、贵州、四川、西藏 、重庆、山西、内蒙、河南、广西、湖南、湖北省(市)交通厅(局)基建处长,省公路设计院主管院长和总工,省质监站站长及下表有关单位
相关单位名称 名额
山西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总公司 1
河南省豫通公路工程监理事务所 1
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
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1
重庆市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
四川省公路工程监理事务所 1
西安公路交大建设监理公司 1
西安方舟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
陕西公路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1
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1
新疆北方公路工程监理部 1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
贵州省桥梁工程总公司 1
湖南省公路桥梁建设总公司 1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 1
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 1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 1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 1
路桥集团第二公路工程局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