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刚才,驻部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部纠风办主任钟华同志传达了全国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马凯和马馼同志在会上的重要讲话,都对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坚决抓好落实。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部海事局等9个单位的发言介绍了他们的工作经验,希望各单位积极借鉴,促进工作。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交通运输系统纠风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交通运输系统纠风工作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部党组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纠风工作指导思想更加明确。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这个中心,服务于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立足于做好“三个服务”,着眼于维护群众利益,不断加大纠风工作力度,为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为办好一系列大事、急事提供了有力保障。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工作部署,完善了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扩大了鲜活农产品目录,将所有收费公路纳入“绿色通道”网络。在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期间,各地交通运输部门通力合作,严密组织,以优良的工作作风,为两个盛会的成功举办提供了运输和安全保障。玉树地震和舟曲泥石流灾害发生后,甘肃、青海等地交通运输部门及时组织调度运输车辆参加救灾工作,为抗震救灾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并免费优先放行,保证了抗震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坚持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纠风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体制不断完善。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纠风工作原则,通过印发实施意见、制定规章制度、开展监督检查、树立正面典型等工作措施,加强对本系统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行业指导,认真抓好治理公路“三乱”、规范交通运输执法行为等具有行业特点的纠风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行业共性问题。同时,地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效能监察、政务公开为载体,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湖南省厅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对省市际客运班线审批许可和治超执法开展了专项监察。江西省厅开展了“创业服务年”活动,对高速公路排障进行了专项治理,收到良好效果。福建省厅开展了纠风工作“千人走访、万人评议”活动,选题评议与个案整改相结合,以评促纠,努力取得行风评议的实效。 (三)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纠风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增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普遍开通了行风政风热线或举报投诉电话,聘请了行风监督员,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领导干部带头走进新闻直播间,现场解答、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监督检查,去年共查处问题4570多个,涉及金额1800多万元,维护了农民权益。强化督查,严格落实“绿色通道”惠民政策,去年全国减免通行费102亿元。部分省市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实行免收通行费政策,受到社会各界好评。浙江、北京等24个省份实现了省内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一卡通”,广东等省在普通公路实施了电子不停车收费、有效减少了公路收费站点的数量。部与中央电视台合作开通了“公路服务站”栏目,向社会及时发布出行信息;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实施工作,规范了高速公路救援服务和收费行为,提升了高速公路服务能力。 (四)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纠风工作方法和工作措施更加有效。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按照快速反应机制的要求,及时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坚持领导干部带队明察暗访,加强监督检查,去年全系统上路检查11300多人次,查处公路“三乱”案件225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166人。对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新闻媒体曝光的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有关交通运输部门对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部在全系统进行了通报。坚持典型引路,创新活动载体,深入开展文明样板路、文明样板航道、文明执法标兵等文明创建活动,全系统涌现出一大批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提升了行业形象。海事系统开展了执法人员收受“好处费”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推进海事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五)坚持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源头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坚决贯彻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顺利完成了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全面取消,从源头上铲除了乱收费、乱罚款的土壤。稳步推进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全国已有17个省市全面取消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共撤销收费站点1723个,涉及公路里程9.1万公里,降低了运输成本。广东、福建、山西、江苏等省交通运输部门和部长航局以税费改革为契机,整合执法资源,创新执法体制,改革执法模式,从体制上有效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和《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意见》等一批法律和规章制度的出台,从源头上进一步规范了交通运输执法行为。 二、切实增强做好交通运输系统纠风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突出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强调,要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强调要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分析交通运输系统纠风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把握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认识做好纠风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党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战略,对做好纠风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深刻分析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审时度势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在今年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交通运输部门是各级政府的主要职能部门之一,担负着重要的社会管理职能。同时,交通运输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基础,是关系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的民生领域。交通运输发展的质量、运行的效率、安全的可靠性、多样化需求的适应性等,不仅体现在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水平上,也体现在政府社会管理的能力上。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战略,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把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真正做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创新管理制度、管理手段和管理方法,通过加强和创新交通运输行业的社会管理职能,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共享交通运输发展成果。 (二)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的新需求新期待,对做好纠风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出行的需求已经由“走得了”更多地向“走得好”升级,安全、舒适、快捷、经济的交通运输新需求越来越强烈。近年来,小汽车普遍进入家庭,司驾人员数量猛增,城乡流动人口大量增加,更多的群众成为交通运输管理和服务的对象,特别是随着人民群众法制意识、权利意识、公平意识和监督意识的增强,他们要求交通运输管理要更加规范、公开、透明,服务要更加优质、文明、高效。这要求我们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心系群众,关注民生,进一步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努力提高交通运输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适应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的新需求、新期待。 (三)交通运输发展改革稳定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做好纠风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交通运输发展也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现期,发展改革和维护行业、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部党组明确提出,“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积极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到2015年初步形成安全、畅通、便捷、绿色的交通运输体系。同时要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后续改革和公路管理体制及交通行政执法模式改革。完成“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和改革的艰巨任务,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要求我们切实加强和改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坚决防止和纠正奢侈浪费、形式主义等不正之风,着力推进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解决好公路“三乱”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行风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稳定提供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四)交通运输系统纠风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对做好纠风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认真分析当前纠风工作面临的新情况,主要表现为:交通发展取得的成果与诸多的现实问题并存;加大纠治力度与违纪违规案件时有发生并存;群众期望值高与问题在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同时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收费公路管理方面,主要集中在部分社会公众对这一政策长期性的质疑,对收费标准过高、收费站点过多、通行效率不高、收费公路债务不清晰、通行费征收额及其使用不透明、以及收费公路规模大、超期收费等现象不满意。二是涉路涉车执法行为不规范,一些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趋利执法、以罚代管问题突出,个别执法人员乱收滥罚,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三是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资问题屡禁不止。四是一些部门和单位存在奢侈浪费、形式主义等不正之风,败坏社会风气,损害行业形象。这些问题的存在,充分说明纠风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很大差距,依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三、认真做好今年纠风工作 根据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交通运输系统的实际,2011年纠风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加强和创新交通运输行业的社会管理职能,着力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顺利实施交通运输“十二五”规划、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创造良好环境。关于今年的工作任务,部已经印发《实施意见》进行了具体安排,下面我着重强调要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加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今年国务院将治理公路“三乱”作为要继续深化的五项治理之一,提出了明确要求。从群众信访举报和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看,当前公路“三乱”主要是涉路涉车执法行为不规范引起的,具体表现为执法人员收费罚款不开票据、违规收取停车费和拖车费、只罚款不消除违法状态、随意拦车检查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全系统要以加强执法队伍监管、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巩固治理成果。一是认真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以执法证件的发放和管理为手段,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执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文明执法和依法行政的素质和能力。特别是对税费改革后转岗到执法岗位的人员,要严把入口关,做到严格考试、持证上岗。二是全面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合理限定行政处罚裁量幅度,从制度层面预防执法权力滥用。三是认真贯彻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规范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四是贯彻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范设站和治超执法行为,强化货物运输源头监管,严禁以罚代卸,收费放行。五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在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同时,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规范水上执法行为,防止形成新的不正之风。海事系统要继续深化执法人员收受“好处费”专项治理工作,巩固治理成果;全面推广广东海事局海事执法廉政风险防控经验,树立海事执法良好形象。 (二)规范收费公路管理,着力解决社会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 近一段时间,新闻媒体比较集中地反映了收费公路管理和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客观讲,收费公路的发展模式是随着公路建设融资方式的不断探索实践而逐步形成的。其中有成功的方面,也有值得总结的教训。面对20多年的发展实践形成的收费公路现状,我们必须承认其对推动我国公路交通发展做出了贡献,但发展过程中带来的问题,特别是过度依赖收费公路政策,脱离收费公路属性进行的上市融资和资产运营产生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为认真解决好收费公路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部正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务院纠风办等有关部委共同研究有关政策措施,同时也在着手研究《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公路超期收费等不合理收费开展专项清理。严格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坚决撤销违规设置、收费期满、站点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要开展收费公路债务情况、通行费收支情况、收费公路站点设置和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等的调查,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务实的工作作风开展好这些工作,真正做到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部近期将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和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联合部署专项清理工作。二是加强收费公路监管,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对收费公路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通行费征收、公路养护和交通服务等经营管理行为,为通行车辆和人员提供优质服务。严格政府还贷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支出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禁违反规定乱支挪用。三是落实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收费站点要统一规范地向社会公开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深入研究收费公路债务、通行费征收额及其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的可行性,体现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取得社会公众对公路交通发展的支持和理解。四是继续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进一步规范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检测管理,提高检测和通行效率,确保“绿色通道”高效畅通。 (三)坚决纠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多、劳务用工多,农村公路建设事关农民切身利益,要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规范征地拆迁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坚持先安置、后拆迁,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补偿标准和征收程序,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做到依法征收,公平补偿。坚决纠正超范围超规模征地,改变土地用途,降低征地补偿标准,截留、挪用、克扣补偿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先拆迁后补偿和违规拆迁、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制止强制征地拆迁。二是完善农民工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按照信用管理有关规定在市场准入、招投标等方面予以制裁。三是在农村公路建设中,要坚决防止和纠正违反“一事一议”原则强行集资或摊派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四)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交通运输系统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坚决防止和纠正奢侈浪费、形式主义等不正之风,身体力行,带头廉洁自律,加强作风建设,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行风。一是深入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违规举办活动的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等行为。二是要坚决查处以培训考察等名义变相利用公款出国出境旅游,违规超编制、超标准配备更新和违规使用车辆,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请客送礼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问题。三要集中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礼品卡、购物卡的问题。对借婚丧嫁娶、节日庆典等收受各类商业预付卡的,要按收取现金论处,严肃查处。四是要把公路收费站、服务区、汽车站、政务大厅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窗口”单位作为行风建设的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交通运输部门。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纠风工作是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重要保证。2011年是实施交通运输“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纠风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纠风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交通运输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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