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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安全文明驾驶员 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发展基础--冯正霖副部长在全国机动车驾驶培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冯正霖      2013年03月01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总结近年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深刻认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驾驶员素质提出的新要求,以培养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的高素质驾驶员为核心目标,全面提升驾驶员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为道路交通安全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认真履行驾驶员培训职责,不断强化服务管理,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程,加强培训市场监管,不断提升培训质量;各地驾驶员培训管理机构积极加大培训投入,抓住关键环节,提升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模式,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快速发展。
    (一)服务社会能力显著增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针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升带来的培训需求的快速增长,积极创造政策条件,营造公平发展环境,推动驾驶员培训工作的社会化、多样化和规范化,不断提升驾驶员培训服务社会需求的能力水平。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驾驶员培训机构10347所,教练车37.7万辆,教练员43.9万人,分别比2006年增长42.2%、75.3%和106.6%。“十一五”期间,全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量年均增长15.3%,2012年全国培训机动车驾驶员接近2000万人,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学习驾驶的需求。
    (二)政策法规体系日趋完善。《道路运输条例》出台后,部先后制定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两个配套规章,印发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等一系列标准规范,联合公安部发布了《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并对贯彻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订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标准规范和实施办法。江苏、四川、宁夏等省(区)以政府令的形式出台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机动车驾驶培训规章制度。
    (三)素质教育工程初显成效。部组织实施了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大力提倡“安全第一、珍爱生命”的理念,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驾驶员素质。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新要求,部重新组织编写了《安全驾驶从这里开始》培训教材,教材的实用性和可读性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各地深入贯彻执行素质教育大纲,推广实施计时培训模式,改革培训方法,开展规范化教学,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江苏、上海等地开展了智能化、数字化教学培训、网上理论教学试点,依靠科技手段优化教学组织,强化教学全过程监管。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的有效实施,为近年来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逐年下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逐步好转奠定了重要基础。
    (四)培训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各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引导驾驶员培训机构加大投入,创新服务模式,改善教学环境和设施条件,提升和改进服务质量。江西、安徽、吉林、广东、福建、新疆等省(区)认真组织开展“星级驾校”评比等活动,涌现出了一批文明诚信、优质服务的驾驶员培训机构,山西开展了“3A级驾校”现场观摩活动。云南省推进“一站式”培训机构建设,在中心城市建立多个“科目一”集中教学、考试点,方便群众学车。上海荣安驾校、江苏“阳光e驾”等培训机构创新服务理念,探索形成了“先学后付、计时收费”培训模式,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同时,使学员能够方便学车、快乐学车。
    (五)教练员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各地严把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关,注重教练员职业道德培养,强化教练员继续教育,广泛开展教练员技能比赛和评优活动,定期公布教练员的教学质量排行情况,着力提升教练员职业素质。江苏成立了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考核中心,统一组织开展全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培训及考核管理。云南将教练员培养纳入职业教育体系,与职业院校联合开办教练员大专班,教练员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六)培训市场秩序日益规范。各地制定实施了行业发展规划,严格审核许可条件。建立健全质量信誉考评体系,对驾驶培训机构的培训合格率、学员重大交通事故违章情况、教练员教学质量等定期进行考核。一些地区制定了统一的驾驶培训合同文本,督促驾驶培训机构分别和教练员、学员签订劳动合同、培训合同,规范驾驶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开展了驾校市场专项整治,查处了违法经营的培训机构和违规教练员,清理了挂靠经营和无牌无证的教练车辆,建立了淘汰退出机制,净化了市场秩序,维护了公平竞争环境。
    在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中,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积极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培训管理工作科学健康发展。我部和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的意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等一系列文件,共同开展了“文明交通进驾校”等活动。江西、四川、陕西、上海、山西等地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部门建立了培训与考试工作协调机制,在信息联网共享、联动执法监督、培训能力评估等方面密切合作,加强沟通,实现了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形成了工作合力。
    驾驶员培训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公安交警部门大力支持、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强化管理、主动服务的结果,更是全国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工作、敬业奉献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交通运输部,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培养安全文明驾驶员是驾培工作的核心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更为复杂。为确保经济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交通运输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安全生产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不断加强行业安全监管。近年来,我国的汽车产销量和保有量快速增长,2012年底民用汽车保有量增长到1.21亿辆,我国千人汽车拥有量已超过89辆,其中私家车保有量达9309万辆,快速进入了汽车社会,人民群众出行需求迅猛增长的同时,驾驶文明不适应现代汽车社会需求的问题正在凸显,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特别是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驾驶已从单纯的职业技能,更多地体现出生活技能的内涵,日益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项基本生活需求,驾驶培训的对象和需求也呈现出多层次和个性化的特点。“小康社会必须安全发展”、“汽车社会呼唤行车文明”,这些都对驾驶员素质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
    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提升对驾驶员培训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相比,当前我国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四重四轻”:一是在培训内容上重驾驶技能、轻文明素质。驾驶培训与考试内容仅注重驾驶技能的培养和考核,突出技术性,“重操作技能、轻细节把关,重交规学习、轻文明教育”的现象较为普遍,特别是对文明素质和营运驾驶员职业操守培养关注不够,缺乏针对性的科学手段;二是在行业发展上重能力增长、轻市场监管。行业发展缺乏统一科学的规划引导,针对快速增长的培训需求,部分地区驾驶培训机构存在非理性扩张和无序发展现象,市场主体良莠不齐、诚信不足,具有引领示范效应的骨干品牌企业数量较少;三是在培训手段上重传统手段、轻现代手段。“一车多人”、“师傅带徒弟”等传统教学培训方式较为普遍,电子模拟路考、网络教学、远程培训、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等新兴科技手段利用不足,行业信息化水平和管理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对培训人员重管理约束、轻跟踪服务。对学员学习建立了严格的考勤制度,没有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层次学员设计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导致节假日学员饱满、约车困难而工作日相对较少。部分驾驶员培训机构服务意识不足,培训方案对所有学员“一刀切”,个性化培训方案提供不足。部分培训机构经营行为不规范,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上述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推动解决。
    驾驶员的安全文明素质是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直接关系到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和文明程度。做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与考试工作,培养安全文明的高素质驾驶员,是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的重要保障,是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重要方面,是加强道路交通节能减排的重要环节,也是推动道路运输转型升级发展的重要条件。安全文明的高素质驾驶员至少应具备六个方面的基本要求:一是要有牢固的安全意识。机动车是移动的危险,驾驶机动车是具有高风险的社会行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是安全行驶的首要因素。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培养必须贯穿驾驶员培训的始终,要强化安全驾驶知识内容所占分量和考核力度,确保驾驶员熟练掌握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能够根据不同的道路状况安全驾驶;二是要有良好的文明素养。强化文明、礼让驾驶意识,培养优先通行权与安全礼让的道德意识,形成尊重行人、敬畏生命、遵循公共道德的驾驶习惯,是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的必然要求。要强化文明驾驶知识培训和文明驾驶意识养成,使驾驶员通过人行横道、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等人群聚集区,遇到卫生急救、消防救灾等特种车辆时主动礼让,在全社会积极营造文明有序的行车环境;三是要有严格的守法观念。对法律法规的敬畏之心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基本要求。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强化驾驶员的规则意识,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要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等相关知识,具备有效辨认、遵守各类道路交通信号和标志标线的基本能力;四是要有熟练的驾驶技能。要熟练掌握一般道路、夜间道路和特殊气象条件下的驾驶要求,使安全驾驶标准变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习惯的驾驶操作符合安全标准,形成无意识合理操纵车辆的能力。掌握熟练的驾驶技能,不仅可以有效规避和降低事故风险,同时也可以提高节能减排效果。根据部组织的“宇通杯”机动车驾驶员节能技能竞赛活动成绩,熟练驾驶员的油耗平均值与竞赛用车的标准油耗相比,节油率超过30%,有的甚至达到40%;五是要有规范的驾驶行为。交通伤亡事故的背后,是交通违章。交通违章的背后,是不规范的驾驶行为。2011年天津滨保高速“10.7”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2012年青银高速“10.7”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都是由于小轿车与大客车发生剐擦后引发的事故,其中有大客车驾驶员应急处置不当的原因,但小轿车违规强行超车、不规范驾驶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一系列血的教训告诉我们,汽车文明体现在每一个驾驶员的日常行车中,文明行车、规范驾驶,应当内化为每个驾驶员的自觉行为准则;六是要有基本的应急常识。要对车辆结构、主要安全装置、操纵机构、车辆性能有基本的了解,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伤员自救、急救及常见危险品的识别等基本知识,掌握紧急情况和高速公路驾驶的紧急避险知识,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的二次伤害。
    根据去年国庆长假7座及以下小汽车免费通行政策后评估情况,部分驾驶员距离安全文明的高素质驾驶员还有不小差距,驾驶行为亟需规范。国庆长假8天,尽管道路交通事故较前年同期下降了24%,特别是涉及人员伤亡事故下降了46%,但剐蹭、追尾等轻微事故比平时增加了2-5倍,违规超车、频繁变道、超速行驶、随意占用紧急停车带等违法违规现象较为普遍。不文明行车行为导致事故多发,加剧了道路拥堵程度,根据部路网中心对各地上报的道路阻断信息分析,这类事故导致拥堵的占58.8%。据统计,从2010年到2012年,三年以下驾龄驾驶员发生的事故占总事故的33%,主要是不良驾驶行为造成的。驾驶员是道路交通安全的最关键因素,驾驶培训阶段是驾驶员安全操作技能、安全意识和文明行车意识养成的最关键时期。要紧紧抓住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环节,把培养安全文明的高素质驾驶员,作为今后驾驶员培训工作的核心目标,全面抓好落实。
    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素质教育工程为主要载体,突出培养驾驶员安全文明意识,培养驾驶员安全驾驶技能,全面改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提升驾驶员培训工作水平。主要任务是:
    (一)强化实施素质教育工程。去年年底,我部和公安部联合印发了《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对驾驶员培训和考试方式进行了重大改革,进一步强化了对学员安全、文明行车意识和实际驾驶能力的培养,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贯彻落实好新《大纲》。一要尽快调整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场地及设施设备,严格按照新《大纲》要求,使用规范培训教材组织教学。二要加强素质教育和案例教育,突出安全驾驶、文明行车意识的培养,并贯穿到培训学习的全过程。三要落实实际道路驾驶训练内容和学时要求,让学员拿到驾驶证后真正能开车、会开车。四要大力推进规范化教学,建立一整套融知识、技能、意识、安全为一体的驾驶规范化教学体系。五要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继续开展好“文明交通进驾校”活动,使驾驶培训机构成为传播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理念的主阵地。
    (二)强化客货车辆驾驶员培训。营运性驾驶员安全责任重大,操作技能要求更高,是驾驶员培训“重点中的重点”。一要加强对大中型客货车辆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操作技能训练和模拟道路驾驶,突出案例教育,切实提高客货车辆驾驶员的综合业务素质。二要引导建立集中的大中型客货车辆驾驶员培训基地,提高培训场地和设施设备利用效率,保障客货车驾驶员培训质量。三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将大客车驾驶员培养纳入国家职业教育体系,依托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培养高素质大客车驾驶员,鼓励客运企业通过委托培训等形式,参与大客车驾驶员职业教育,尽快解决目前大客车驾驶员量缺质低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要逐步将大货车驾驶员的培养纳入职业教育体系。
    (三)强化培训规模宏观调控。各地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的原则,科学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行业发展规划,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学车需求。要在发展规划的指导下,严格市场准入管理,鼓励采用公开招标投标方式,择优确定市场准入主体,科学进行教学车辆投放,优化驾驶培训机构的市场结构和区域布局。要加强新增驾校规划设计的前期指导,从源头上严格把关,督促驾驶培训机构不断完善软硬件设施,提高培训服务能力。要建立市场投资预警机制,及时向社会发布市场风险预警公告,防止盲目投资导致培训市场发展失控过热。
    (四)强化培训市场政府监管。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培训市场的监管,加强执法监督力度。一要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非法经营、挂靠经营、乱设报名点、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二要定期开展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能力评估,根据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确定其培训能力,并按照培训能力核定其招生数量。三要加强驾驶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及时对教练场的安全管理、教练员的安全执教行为、教练车的安全管理、学员安全教育的实施情况、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四要加强驾培考试路段的实际道路路况安全考核,督促驾驶培训机构完善相关措施,确保学员安全上路学车。五要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支持协会的工作,通过协会组织开展的评优、竞赛、交流等活动,增强行业的凝聚力,促进行业规范经营。
    (五)强化提升培训服务水平。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机制,将驾驶培训机构增加教练车、扩大培训规模与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相挂钩,引导驾驶培训机构向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方向发展。要继续开展创建文明诚信优质服务驾校、星级驾校等评优活动,培育和树立一批经营规范、服务优良、管理科学的品牌驾校,引领行业健康发展。要强化全行业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安全文明驾驶从这里起步”的理念,营造良好学风,吸引更多的社会公众接受正规驾驶培训。建立驾驶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宣传相关政策,提供各类信息咨询,方便群众网上择校、报名、预约学车。鼓励驾驶培训机构提供多元化服务,积极推广“先学后付、计时收费”培训模式,让学员从徒弟真正成为受尊重的消费者。要围绕学员关注的热点问题,在方便学车、合理收费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要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合理核定培训收费价格,有效防止培训机构乱定价、乱涨价。
    (六)强化教练员队伍建设。各地要严格教练员的从业资格管理,继续推进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培养纳入职业教育体系,提高教练员职业地位和从业准入门槛。要完善教练员继续教育制度及考评机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学竞赛、技能比武和教学交流等活动,广泛开展星级教练员评比等活动,提升教练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要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管,规范教练员教学行为,特别是要让学员参与监督,建立以学员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评判机制,形成“学员选教练,学员评教练”的良性机制。要加强对教练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管,建立教练员黑名单制度,对教练员计时培训造假、“吃、拿、卡、要”、乱收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处理,建立完善教练员退出机制。下一步,部将利用三年时间专门组织实施“教练员素质提升工程”,对所有教练员进行培训、考试,全面提升教练员的整体素质。在抓好教练员队伍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加强驾驶培训机构经理人、考试考核员等从业人员队伍建设,逐步推进驾驶培训机构经理人资格制度和考试考核员选拔制度的实施。
    (七)强化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各地要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全面推广应用计算机计时计程培训管理系统,建立行业监管平台,督促驾驶培训机构安装、使用企业应用平台,实现驾驶培训和管理的信息化,强化对培训过程的动态监控,确保培训内容和学时得到有效落实。积极推广“互联网远程教学”、“情景模拟教学”等教学方式,引导驾驶培训机构采用科技手段,实现教学内容统一,教学资源共享,教学时间和空间灵活,教学过程生动有趣。要大力倡导绿色培训,引导驾驶培训机构注重培养学员节能驾驶技术,树立节能驾驶理念,养成节能驾驶习惯。要对教练员进行节能驾驶知识及操作规范的培训,规范节能驾驶教学。要推广应用节能教学设备,引导驾驶培训机构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广泛利用网上培训、多媒体教学等环保教学方式,使用驾驶模拟器、天然气汽车等节能环保教练车型开展教学,推进驾驶员培训向节能减排方向迈进。
    最后,再强调一下部门合作。驾驶员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的密切合作。凡是两个部门合作好的地区,驾驶培训市场规范有序、稳定和谐,驾驶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也相对较高。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以两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和建立的合作机制为平台,进一步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培训与考试工作的衔接,坚决杜绝未经培训就直接考试、违规发放结业证等行为。要共同对驾驶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考试合格率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适时向社会公布。要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加快计时管理系统与考试办证系统的对接与联网,实现数据共享,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
    同志们,机动车驾驶培训工作事关道路交通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满足人民群众的学习培训需求,培养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的高素质驾驶员,坚决杜绝“马路杀手”,是我们应尽的工作职责。让我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共同努力,扎实工作,努力促进道路交通的安全发展,让人民群众出行的更畅通、更放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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