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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盛霖部长在全国交通工作会议提出“十一五”交通发展目标。公路发展目标:进一步完善公路网络,发挥路网整体效率。全国公路总里程达230万公里,五年增加38万公里。高速公路里程达6.5万公里,五年增加2.4万公里。继续完善国省干线公路网络,提高技术等级,二级及以上公路里程达45万公里,五年增加13万公里。县乡公路达180万公里,五年增加30多万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120万公里。 区域交通一体化进程明显加快。东部地区基本形成高速公路网,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京津冀地区形成较完善的城际高速公路网,基本实现所有乡镇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中部地区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干线公路网络,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高速公路通道基本贯通,基本实现所有乡镇和88%以上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西部地区公路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内引外联、通江达海,90%以上的乡镇和近50%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 沿海港口发展目标:建设上海等国际航运中心;进一步完善沿海港口布局,建设集装箱、煤炭、进口油气和铁矿石中转运输系统,扩大港口吞吐能力;改善港口航道条件;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陆岛交通进一步改善,1000人以上岛屿全部建有交通码头,力争5000人以上岛屿基本具备滚装运输条件。 内河水运发展目标:完成长江口深水航道整治三期工程,长江干线航道进入系统治理阶段,航行条件明显改善,黄金水道优势进一步发挥;京杭运河堵航明显缓解;基本建成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长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建设全面展开;西江航运干线通过能力明显提高;航电结合、梯级开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湘江、嘉陵江全线渠化,右江梯级渠化全面展开。推进江海联运,内河主要港口基本实现机械化、规模化,部分成为地区性物流中心。内河船型标准化取得突破性进展。 支持保障系统发展目标:水上安全监管和专业救助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监管和救助力量基本覆盖我国管辖水域和搜救责任区,险情预防和监控能力进一步提高。重点水域6级海况下实施有效救助,9级海况下救助力量能够到达指定位置。 初步建立适应交通现代化要求、符合交通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系和人力资源支撑体系,建设布局合理、资源共享、配置优化的科研基础设施和共享平台。以信息化带动交通产业升级,着力解决重大关键技术,取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科技成果,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 行业文明建设目标:深入开展以“学建创”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行业文明创建活动,推动交通干部职工学科学理论和先进典型;建负责任的部门和负责任的行业;创一流的队伍、一流的作风、一流的窗口、一流的业绩。交通职工队伍思想政治和文化业务素质明显提高,树立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先进典型,建成一批省市县交通部门文明单位,打造一批交通知名服务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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