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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实施农村公路“五年千亿元建设工程”——三谈贯彻落实全国交通工作会议精神
          2006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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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温家宝总理、黄菊副总理、回良玉副总理分别作出批示,充分肯定农村公路建设成绩,并要求把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作为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的一项重大任务。在日前闭幕的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上,黄菊副总理对今后交通发展的七项要求中,其中一项就是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李盛霖部长在工作报告中提出,“十一五”要加快实施农村公路“五年千亿元建设工程”,将其作为着力办成的六件大事来抓。     建设便捷通畅的农村公路,对于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本报近年来报道的大量事例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既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交通部门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全国农民兄弟对交通人的厚望。各级交通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把加快实施农村公路“五年千亿元建设工程”作为“十一五”交通工作的重中之重。     加快实施这一工程,我们要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不等不靠,迅速行动,加快组织实施,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继续抓好农村公路规划。在资金、技术、设备上,我们要给予更多的倾斜,特别是对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倾斜力度要更大些,充分体现中央提出的“多予少取放活”和“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的政策。     加快实施这一工程,要充分依靠和发挥中央、地方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发挥得益的企业捐助农村公路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建设农村公路的合力。继续坚持“一事一议”的办法,不搞强行摊派和集资,不增加农民额外负担。在建设标准规范以及线形选择等方面,要更新理念,因地制宜,量入为出,科学施工,不滥采滥挖,合理利用土地,最大限度地保护耕地和环境。依法征地拆迁,保护农民的利益。     加快实施这一工程,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发挥专业监理人员的技术、质量把关作用,发挥当地群众自发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按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加快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加大投入,切实提高养护质量。     继续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按照“路、站、运一体化”原则,积极发展农村客运,做到路通车通,优先安排客运量大、班次多、经济效益好、地方积极性高、运营机制较完善的乡镇客运站场建设。大力推广适合农村特点的客车车型。加强农村公路渡口渡船改造,积极改善通行条件,使农民群众走便利桥、乘放心船、过安全渡。     “五年千亿元建设工程”是一项惠民工程、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好事精心办好,农民多得实惠,这就是我们的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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