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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资源 保护环境 持续发展——四谈贯彻落实全国交通工作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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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通报》 2008年0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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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党的十七大把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国策,作为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措施。为此,2008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要求,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各项政策措施,全面完成国家对交通部提出的各项任务指标。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既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提高交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有效措施和完成国家指标的硬任务。 交通部制定的公路水路交通“十一五”发展规划,已经明确了节能减排指标:“十一五”末与2005年相比,实现公路每亿车公里用地面积下降20%,沿海港口每万吨吞吐量占用码头泊位长度下降25%,营运车辆、船舶百吨公里能耗下降20%。近两年来,各级交通部门普遍加大了节能减排的工作力度,广泛开展各类节能减排活动,2007年,指标开始出现拐点,非常可喜。但是,如果我们不继续下更大力气做好这项工作,“十一五”的指标就难以实现。因此,加快节约型交通建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节约土地、岸线、能源、建筑材料等,必须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是各级交通部门要及早编制不同子行业的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建立节能减排指标体系,制定标准规范,建立统计、分析、监测、考核和奖惩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分析,提出对策措施,积极探索建立节能减排长效机制,逐步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 二是以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为主线,积极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不断提高工程的质量和耐久性,降低全寿命周期成本,加强养护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相关制度,加强建设工程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加强环保监测和监督,切实将环保落实到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的全过程。 三是完善公路用地及建设的相关标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集约使用和有效保护岸线资源,优化利用岛屿岸线,促进内河航运资源的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积极研究开发资源综合利用、材料再生等技术,大力发展交通循环经济。 四是发展清洁运输,制定营运车船的节能减排标准,进一步完善运输装备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从源头上限制高耗能运输装备进入运输市场,逐步淘汰高耗能的设施和装备,促进运输技术装备结构升级,加强船舶防污染、防泄漏及港口防污设施建设。继续抓好交通节能减排示范项目,积极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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