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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特案免税”政策 不断扩大国轮船队
《中国水运报》          2008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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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1月5日,记者从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上获悉,交通部将继续推进“特案免税”政策常态化,不断扩大国轮船队,以保障国家经济安全。
  拥有一支有足够规模、结构合理和较强竞争力的现代五星红旗船队,对保障我国重要战略物资运输乃至国家经济安全,巩固国防后备力量,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据悉,目前,我国国际海运船队规模超过5000万载重吨,其中在境外登记注册悬挂方便旗经营的船舶约占一半。这影响了我国对这些船舶的实际控制力和紧急状况下的运力调整能力,不利于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同时中资船舶在境外登记注册,将使部分税费流失境外,造成经济损失。此外,由于挂方便旗中资船舶的所有者、经营者、管理者的关系十分复杂和混乱,使真正船东的身份很难确定,一旦发生船员伤亡等安全事故,容易出现无人赔付现象,致使船员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鉴于上述原因,交通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报请国务院批准,自2007年7月1日起,采取“特案免税”政策,鼓励中资外籍国际航运船舶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
  据了解,自交通部发布《关于实施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公告》后,各航运企业积极响应,截止到2007年10月底,首批25艘、102万载重吨船舶获批“特案免税”登记。
  交通部水运司有关负责人说,实施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的政策,有利于发展壮大中国籍远洋船队,强化船舶安全监管,保障中国船员就业和维护船员合法权益,降低五星红旗船队的经营成本。
  这位负责人表示,交通部将继续推动中资方便旗船舶回国登记免税政策的常态化,扩大五星红旗远洋船队规模,促进航运业健康发展,保障国家重点战略物资的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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