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7日在厦门召开的国际海事研究委员会2011年会议上获悉,“十二五”期间,国际海事工作的重点在于海事履约、多边会议参与和人才培养与使用三大机制建设。
“十二五”期间,国际海事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IMO成员国审核机制强制化为契机,建立系统的、国际化的海事履约机制,提升海事整体管理水平;以话语权、主导权为目标,建立协调有序、积极高效的国际海事多边会议参与机制,维护国家和行业整体利益;以重点人才培养为突破口,建立完善的国际海事复合型人才培养、使用机制。
部海事局常务副局长陈爱平就三大机制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一方面要转变“应对”审核的观念,以2015年起对各成员国实施强制审核为契机,推进履约系统化管理,将海事履约工作纳入体系运行,形成体系化的中国海事履约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强前瞻性研究和提案工作,严把提案质量关,加强与海事相关行业的合作,加大社会公众的参与力度,规范会议管理,广泛参与国际海事事务,并逐步从参与权向话语权和主导权转变。同时,还要培养一支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熟悉海事业务及国际法律和规则、语言熟练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队伍,以切实提升国际海事工作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