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源头治超、规范执法行为、落实各级地方政府治超主体责任……2月8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出台具体措施,全面加大治超力度,保护公路三年决战建设成果。
今年,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将把治超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提高整治效果:集中力量在春融期等重点时期和建材、砂石、煤炭产地等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治理;严格路面执法,整合系统内部执法力量,提高一线执法能力,加强固定检测和流动稽查,定期开展集中会战。
此外,黑龙江省将严格落实《黑龙江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治超工作不力的市县,将在公路建设投资规模上加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