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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导读三:五方面改革重点
部新闻办       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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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强调,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抓紧研究制定分类推进改革的实施方案,不断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重点改革,带动全面深化改革的顺利推进。

  一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破除思想障碍和打破利益格局,进一步简政放权,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加快推动政府职能向加强市场监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到2015年前,部层面拟减少行政审批项目37项,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抓紧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切实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围绕加快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在完善发展战略、政策、规划、法律法规、制度体制机制等方面加大改革创新,力争有新作为、有新突破。稳步推进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二是深化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要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围绕理顺中央与地方事权,深化交通运输行业财税体制配套改革,包括专项资金使用、港建费征管、公路水路可持续发展的资金筹措、债务风险防控等。着力加快普通公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研究构建支撑普通公路建管养的投融资体制。研究建立交通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制度,利用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深化公路水路管理体制改革。要深化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事权与财力相匹配、建管养相协调的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推进以普通公路为主的非收费公路体系和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体系建设。强化公路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安全管理和应急机制,落实监管责任。要深化水运管理、海事管理、救助打捞、交通公安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关系,为水上运输市场与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机制环境。要深化水上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理清中央与地方事权和职责。要深化航道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建管养相协调的管理体制。要研究完善引航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引航公共服务水平。

  四是深化交通公共服务改革。要围绕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相关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研究制定,强化政府部门提供交通公共服务的职责,制定实施一些重大改革举措,加强公共交通、邮政普遍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提供,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要推进交通公共服务管理改革,推动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购买交通公共服务制度。要围绕促进城乡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管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

  五是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围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交通运输市场化改革,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体系。要积极参与和促进交通运输价格改革,完善交通运输价格形成机制,清除制约影响交通运输公平竞争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要深化道路货运管理改革,突出对经营者诚信及遵守安全有关规章能力的考核。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创新监管思路,强化市场监管,从源头上加强监管体系建设。要完善统一市场准入制度,善于运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社会征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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