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委员指出,鉴于高速公路的公益性兼经营性属性,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概(预)算编制办法必须彻底改革,投资主体要实行招标法人制,彻底改变政府创办经营的粗放机制。 “高速公路造价畸高,不治理不行了!”路桥集团一公路局副总工程师陆仁达委员、港湾建设集团高级工程师杨尊伟委员谈及居高不下的高速公路造价,急切之情溢于言表。 陆仁达说,高速公路造价在物价相对稳定、建设技术标准变化不大、公路施工技术不断提高的时期.每公里造价由上个世纪90年代的1000万元左右猛增到目前的3500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超过1亿元,上涨了近3倍,这是极不正常的。 陆仁达分析了高速公路造价畸高的3条原因:管理控制不严,严重超出概(预)算的造价,而公款消费是超支的重要因素;建设资金被挪用,名义上大笔的钱用于征地补偿,实际情况常常并非如此;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费偏低,建设规模随意扩大,导致资金使用不能得到控制。 陆仁达指出,只有严格依法执行收费性高速公路建设的规模、标准和建设程序,有效控制投资成本,缩短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收费高速公路才能走可持续发展的健康之路。 两位委员呼吁,对公路建设征地、用地制度应进行彻底改革,国务院应尽快制定“基础建设征用土地办法”,规范征用补偿标准,统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价格体系,废除重复收费项目。此外,国家计委、财政部还应制定政策性的适应市场经济法则的基础设施建设概 (预)算编制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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