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运交易公报》 王海虹
背景资料:2003年,我国共发生运输船舶水上交通事故643件,死亡失踪498人,沉船343艘,直接经济损失3.8亿元。与2002年相比,分别下降6.8%、上升7%、下降10.7%、上升15.2%。事故统计指标两升两降。2003年的水运安全成果显然,然严峻的形势仍然让我们揪心不已。日前,在交通部以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会议上,水上交通安全的管理问题多次被提到。安全,作为发展的保障和前提,已经成为关系水运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主题之一。
水上交通,细而划之,即为“人-船-环境”三大元素。要达到这三个元素的统一和协调,确保整个系统的安全运行,需要一个监管的职能。显然,安全监管的任务相当严峻。对于事故,如何标本兼治?对于整个安全系统,如何实现长效管理?众人关切之。交通部洪善祥副部长在“2003年全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上作了题为“提高认识 开拓创新 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水运安全环境”的讲话,回顾了2003年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成绩,同时强调了“强化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并提出要“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着力抓好今后的各项工作”,为交通系统长抓不懈的安全工作明确了思路。
展望同样肩负安全重任的2004年,我们欣喜地看到,许多有效的方案和举措已经酝酿在有关主管部门的2004年安全大计中。
推出新举措,确保各项监管工作有条不紊
2003年是“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年”活动结束后的第一年。交通部有关部门协同各有关方面对水上交通安全做出了许多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人财物,根据新形势不断推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之后,收效亦是不菲。
首先,良性互动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局面初步形成。2003年,交通部逐步理顺了安全、运管、海事、航道、船检以及地方海事与中央直属海事等交通系统内部各部门之间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关系。交通部还加强了与各级地方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以及各级安全监督、公安、水利、海洋渔业等交通外部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另外,交通部安委会还与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共同开展了安全船舶和安全班组竞赛活动,强化了基层的安全责任和管理措施的落实。
其次,水运市场秩序继续向健康有序方向发展。2003年,交通部继续加大对整个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的力度,对已取得水路运输和水路运输服务业经营资格的经营人及其所属运输船舶进行严格的资质复查。老旧船舶淘汰工作也得到进一步深入,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进程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相关研发项目取得了初步成果。
第三,重点船舶监督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2003年,交通部继续加大对“四客一危”船舶(客渡船、客滚船、高速客船、旅游船和危险品运输船)的监督管理力度。实行了船舶“白名单”和“黑名单”的管理制度,有效解决了安全水平不在同一档次的船舶的管理问题。另外,开展了清理船舶登记资料的专项行动;加强了危防工作过程的监督,强化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有效推动溢油应急计划的落实与实施;进一步规范国际航运公司的审核发证工作,并继续大力推进《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的实施,今年7月1日将对第二批国内船舶生效。
第四,船员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强化了船员的过程监控管理,初步形成培训、考试、审核发证、现场检查、收存违章船员证书、吊销严重或者多次违章船员的闭环管理机制,促进船员适任水平的提高。
第五,逐步建立和国际标准接轨的船舶检验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了验船人员考试发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强化非水网地区验船人员的培训。继续贯彻落实《船舶检验机构及验船人员工作过错追究办法》。制订《船舶检验登记管理规则》和《船舶检验档案管理办法》,继续抓好重点船舶的检验工作,强化客渡船和小型危险化学品船的检验。统一实施国内航行船舶检验报告、记录格式和检验项目表。
第六,航行安全保障体系向更深层次迈进。全面规划通航水域,加大交通用海的规划、管理力度,逐步划定、调整、公布全国范围内的航道(航路)、锚地、禁航区、交通管制区等重要水域,颁布并实施了《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和《三峡库区船舶定线制规定》。对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养殖捕捞、控砂碍航等行为进行治理整顿。对不同通航水域条件下现场监管模式进行探讨,挖掘现场执法内涵,逐步扩大巡航范围。加强了船舶交通管理系统、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应急搜救决策系统、信息化等科技手段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水上搜救体制,规范内部管理,推动各级搜救机构高效运转,建立健全全社会水上搜救体系和运转机制。
找出薄弱点,应对刻不容缓的严峻形势
由于我国水上运输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水上交通安全基础比较差,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依然比较严峻。从众多事故和险情中总结分析,可以看出,目前我国水运安全的严峻形势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乡镇船舶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队伍不稳定;
二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手段落后,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三是航道等级较低,通航环境较差;
四是船舶安全技术状况差,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偏低;
五是渔船、农用船载客现象屡禁不止;
六是水上专业救助力量不足,装备落后。
都说,安全不能有弱区。水运交通安全监管亦然。安全形势早已刻不容缓,然工作显然是长期而艰巨的。目前存在的许多问题,有些是短期可以改善的,有些就需要打“持久战”。我国目前水运生产力较低的实际状况,决定了水上交通安全必然是要经过一个较长的循序渐进、逐步好转的过程。所有的工作和努力,就在于将这个过程尽可能地缩短,以适应我国高速发展的水运经济局势。
打好安全战,培育水运发展的良好环境
在崭新的2004年里,如何“让航行更安全,让水域更清洁”?在有关主管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中,安全问题还是重中之重。
从交通部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与时俱进,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重点打击影响水上安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交通安全长效管理的内涵,逐步建立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据交通部海事局透露,交通部今年将进行沿海小型船舶专项整治和内河船舶超载专项整治。其中,沿海小型船舶整治工作2月16日已经启动,计划在5月底完成我国现有的1.3万多艘沿海小型船舶(3000总吨以下运输船舶)的资料汇集和调查,6月份集中进行联动执法,对所有到港船舶实行严格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是对船公司的安全管理情况、船舶检验及船员适任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从而达到规范沿海小型船舶安全管理的目的。内河船舶超载专项整治工作将于4月初开展,为期一个月,主要针对长江武汉以下水域及其支流、京杭运河以及黄浦江水域的超载船舶进行“严打”。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三大区域由于经济发展速度快,对建筑材料需求大,造成运砂石等建筑材料的船舶超载现象严重。目前这三大区域此类船舶的超载率高达80%-90%。如何有针对性地、有效地实行管理呢?该负责人表示,目前,交通部要求从三点进行层层把关,一是在源头控制,即在装货港控制超载船舶出港;二是加强航行途中的监管,设立检查点,配备卸载装置,随时对超载船舶进行卸载;三是在目的港控制,对超载船舶予以严厉处罚,使其超载成本大于超载所得。“在对超载船舶进行打击的同时,我们还将对‘三无’船舶进行严处。我们的工作始终以安全为首要目的。”
针对目前水运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有关部门将继续采取了集中整治的办法。鉴于“乡镇渡口渡船管理难”的问题,交通部决定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内河乡镇运输船舶安全管理的通知》(国发[1987]98号)和《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订);二是按照县乡政府对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各地政府出台乡镇船舶管理办法,采取联合执法等措施规范乡镇船舶管理;三是督促地方政府加大渡口渡船建设改造力度,通过修建小码头、撤渡建桥等措施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安全条件,交通部要求,各省交通主管部门要统筹规划,尽量筹措资金,加大渡口渡船建设力度;四是针对非水网地区的水上交通安全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并开展“结队子”活动,从人员培训、健全规章、改善手段、加强管理等方面帮助扶持非水网地区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在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进程中,交通部正积极引导、鼓励船舶更新改造。目前,长江航务管理局制定了长江干线主要运输船舶标准化工作指导性意见,成立了专门工作组在川江落实退出三峡库区船舶的补贴数量和报废数量,积极推进船舶标准化工作。
安全工作要达到长治久安,必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法规建设,是实现行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努力健全完善包括船舶管理、船员管理、公司管理以及通航管理等全面覆盖的安全法规体系显然是异常重要。目前,交通部正加快《海上交通安全法》的修改进度,以及《船员条例》、《搜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交通部要求,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加强地方性立法工作,特别是对50总吨或5米以下等国家没有统一规范要求的小型船舶和一些封闭水域等,制定相应的法规。同时抓紧研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各项配套法规、规章。
在近期的行政许可清理工作中,交通部共清理并废止涉及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20个。年初推出了8项“便民利民”措施,方便了公司管理、船船营运和船员培训、考试、办证。
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另一项治本之举在于全面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能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目前,交通部海事局正在研究长三角地区统一实施船舶电子签证的试点工作,以确保尽快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船舶电子签证,实现水上交通安全信息的共享,提升监管水平。
从各项举措中可以看出,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正成功得扮演着两个角色:一个是修理员,即通过开展各种专项整治对当前交通安全系统的各种漏洞缝缝补补,确保当前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一个是建筑师,即通过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真正构建起水上交通安全的钢铁大厦,确保交通运输的长治久安。
双管齐下的安全举措,从点到面的有效防控,还有什么理由不能相信,我国水运交通安全的大门将更加坚固,更加严密?
面对我国蓬勃发展的社会经济和高涨的水运形势,安全问题不应也不能再成为我国水运发展的“绊脚石”。路漫漫兮修远。我们热切呼吁,让安全意识深扎心中,让安全管理发挥长效,以确保我国水运行业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为全面建设我国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水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