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获悉,截至3月10日24时,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共收到议案1006件。议案涉及内容包括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保障与救助等方面的立法与法律修改。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副秘书长盛华仁3月13日在向大会主席团作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时说,今年大会收到的1006件议案中,由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1003件,代表团提出的议案3件。议案数量比上次会议的991件略有增加。 这次会议代表提交议案的截止时间比往年延长了半天,而且特意安排了半天时间让代表讨论议案,使议案真正反映联名代表的意见。盛华仁说:“这次会议上,代表们对提出议案比以往更加重视,议案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在1003件法律案中,有541件提供了法律草案文本,占总数的53.9%。” 根据盛华仁的报告,在代表所提议案中,属于行政法类的议案最多,共有333件,占议案总数的33.1%;属于经济法类的202件,占议案总数的20.1%;属于社会法类的127件,占议案总数的12.6%。如提出编制或修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障法等。其他的议案涉及内容非常广泛,包括交通建设和运输管理等。 据了解,大会主席团会议经表决,决定把这些议案分别交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 《中国交通报》讯(刘兴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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