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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向幸福进发——2010年全国农村公路发展综述
《中国交通报》          2011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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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安吉,新农村因路而美。沙雪萍 摄

  路景相宜,意境盎然。

  2010年12月28日至29日,2011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在大会报告中指出,“十一五”以来,全国新增农村公路52.7万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186.8万公里,总里程达345万公里。

  2010年,是我国“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国农村公路建设的关键之年。这一年,全国新增农村公路8.09万公里,各地在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探索有效机制保障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水平不断提高,一条条生态路、环保路、旅游路也开始在农村地区蜿蜒延伸。

  国际交流 加强合作

  2010年10月27日至29日,由国际道路联盟主办,中国公路学会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举办的第二届世界农村公路大会在山东济南召开,这是世界农村公路大会第一次在我国举办,来自34个国家和地区的500多名代表参加了大会。为期3天的会议,各国代表结合本国实际,畅所欲言,既介绍了本国农村公路发展的经验、做法,又对世界农村公路发展的一些共性问题如融资、安全、环保等进行了深入沟通和研讨。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在发给大会的贺信中表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既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前提,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更是构建畅通高效、安全绿色的交通运输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世界农村公路大会为各国提高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水平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有益的信息,对各国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网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次会议上,国际道路联盟向我国交通运输部颁发了农村公路建设与社会公平发展贡献奖,对交通运输部在推动中国农村公路建设和发展方面的工作给予高度肯定。来自亚非各国的代表也纷纷称道中国农村公路近年来的快速发展,他们表示,中国在农村公路发展方面的成功经验很有借鉴意义,要把中国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经验带回去,推动本国的农村公路建设和发展。

  地方立法 规范管理

  2010年7月30日,在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获得通过,河南成为了继湖北、山东之后,全国又一个通过地方立法来保障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的省份。

  《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从农村公路的规划和建设、养护、资金筹措和管理、公路管理和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农村公路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填补了河南省农村公路管养主体不明确的立法空白。在《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中明确规定,县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为了保障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要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筹措机制。

  通过地方性法规来保障农村公路的建设与发展,使所属区域的农村公路得以科学、有效推进,一方面凸显农村公路的健康、科学、可持续发展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农村公路的科学规划和建设提出新的要求;另一方面,也说明各地对农村公路的重视,开始从建设推进向建管并重的可持续发展转移,考虑更加长远。

  针对《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的出台,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李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正值“十一五”与“十二五”相交之际,作为农业大省的河南出台这样一部地方性法规,对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完善交通运输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路,保障“十二五”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创新融资  保障投入

  保障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一个最主要的因素就是要保障资金的可持续投入。在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的报告中,李盛霖部长指出,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养护资金渠道和以县为主的养护管理体制。

  2010年,全国各地因地制宜,探索筹资渠道,创新融资模式,保障了农村公路在建设、管理、养护方面的资金投入,使农村公路得以健康、持续发展。

  在河北,交通运输部门通过不断摸索和实践,总结出了“六个一”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措策略。即,交通部门补贴一点、各级财政安排一点、部门对口帮扶一点、争取社会捐助一点、一事一议筹措一点、市场化运作解决一点,成功破解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来源难题。

  对于养护资金不稳定,河北省政府专门下发文件,明确规定了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指出农村公路养护日常资金应由县政府负责解决,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2010年初,福建省上杭县通过实地调研和科学论证,将全县1500多公里农村公路以17亿元的保险金额,按0.34%缴费率缴纳60多万元保险金,向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上杭县支公司投保,理赔范围包含路面、路基、边坡、涵洞、边沟、桥梁等受灾损毁修复费用。

  2010年7月份,上杭县遭遇特大洪涝灾害,多条农村公路被雨水冲毁。洪灾刚过,上杭县交通部门立即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上杭县支公司实地考察,会同沿线乡镇政府,发动群众抢修水毁村路,较短时间内恢复了农村公路的安全便捷通行。正是因为创新了村路投保模式,让保险公司为村路修复买单,有了充足的资金铺垫,才使农村公路修复工作迅速展开,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

  阳光操作 确保质量

  农村公路是民生工程,是交通行业与基层群众沟通的最直接桥梁,农村公路修得好与不好,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基层形象,也关乎交通行业在基层群众心目中的位置。为切实把这一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办好办实,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2010年,全国各地纷纷出台措施,通过制度建设、机制创新来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的管理过程,确保农村公路的建设质量。

  2010年7月1日,青海省交通厅制定印发的《青海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办法》开始试行。《青海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办法》将农村公路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试验检测等5家单位纳入质量责任追究范围,并规定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同时,该《办法》还对各相关单位、部门工程质量责任期、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农村公路建设等各方质量责任做出规定。

  质量保证需要阳光运作,阳光运作则必须有制度保障。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借鉴2005年以来在全省实施的高速公路建设“十公开”做法,创造性地在农村公路建设领域推行“七公开”,使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建设计划公开,建设资金补助政策公开,招标过程公开,施工过程管理公开,质量监督公开,竣工验收公开,资金使用公开。

  河北省怀来县甚至对全县的工程队建立了日常监督公示机制,在日常建设中派专人对各个工程队的建设水平进行考核,为工程队设立信誉档案并公示,为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的工程队选择作好铺垫。

  生态环保  自然相融

  在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一些地区在农村公路的规划与设计中充分考虑生态环保、绿色旅游等因素,使村路建设与当地自然环境和谐相融,不但让农村公路安全通畅,更达到绿色环保,成为新农村中一道的亮丽风景线。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的乐律武公路,在建设过程中对山体不开挖的尽量不开挖,沿线中对一些废弃的石料、灌木,能够有效利用的“变废为宝”,设计成为路标、棋盘、桌椅。如今,行走在乐律武农村公路上,不但通畅安全,舒适的自然风景、形式各异的装饰,还为公路增添了不少文化味道。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古建筑资源十分丰富,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婺城区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实地考察,编制了以古村落保护为重点的建设规划,对古建筑群内的道路、沟壑全部用鹅卵石铺建,形成与山区环境相映衬的整体景观效应。 “村村通”工程,不仅方便和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出行环境,加速了城乡经济一体化,而且促进了当地的生态文明建设。

  探索机制 科学管养

  建设是基础,养护是保障。为巩固好农村公路建设成果,不断提高农村公路使用效益,2010年,全国各地加大农村公路管养力度,创新机制提高村路管养水平。

  2010年9月8日是农历白露节气,浙江省松阳县政府发文确定白露节为“全民养路日”,要求以“全民养路日”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公路养护活动,激发广大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营造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提高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水平。

  甘肃省正宁县坚持“建养管并重”的理念,不断深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养护机制,组建了路政执法大队,充实了全县10个乡镇的农村公路管理所人员,94个建制村全部建立了养管站,落实了人员,实现了队伍、机构、设备、资金“四到位”,全县上下形成了县有县乡道路管理站和路政执法大队、乡有公路管理所、村有养管站的三级养管机构。

  江西省吉安县依照“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原则,采取签订责任状或合同等方式落实养护责任单位,并严格依据县道3.5公里/人,乡道4公里/人和村道5公里/人的定编标准在公路沿线增聘农民养路工,全县农村公路养护里程达到1370公里,基本上达到了“有路必养”的目标要求。

  从经济欠发达的甘肃到经济发展较快的浙江,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生产生活环境各异,但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重视程度却没有因此而有所差别,他们都在纷纷探索和创新,寻求最适合本地区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之策,保障村路可持续发展。

  2010年6月,记者到辽宁省沈阳市采访农村公路建设情况,闻听记者的采访目的,沈北新区尹家乡年近70岁的菜农姚家兴老人连声道好。“那当然好了,现在路修好了,家家户户三轮子、四轮子都有,种地都是拖拉机,还有不少人上门来买菜,可得劲儿了。”

  几天的采访里,记者聆听村民们述说农村公路建设前后的生活变化,其言之切、情之深,无不令人动容。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农村公路在解决了村民的出行难问题,满足村民安全便捷出行之后,在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中,也发挥着更大的作用。

  在2011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李盛霖部长谈到农村公路,几次脱稿讲话,他指出,农村公路是农村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十二五”期间,要着力改善中西部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的农村交通运输设施条件,夯实新农村建设的交通运输基础,推进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承载着“十一五”取得的辉煌成果,2010年已经过去;拉开“十二五”的开局序幕,2011已然到来。我们期待“十二五”期间的农村公路发展,在服务全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广大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方面,再接再厉,再续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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